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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應該是一種常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 06:57 中國質量新聞網
當前,企業對待創新容易有兩種傾向:一個是把創新說得太高,想象得太神秘。第二個就是對創新太不重視。用友軟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王文京個人理解:創新實際上就是企業對客戶和市場需求變化的一種適應的過程,這應該是企業經營的一個常態。 縱觀當代企業,只有不斷創新,才能在競爭中處于主動,立于不敗之地。許多企業之所以失敗,就是因為他們做不到這一點。如何保證創新是一種常態呢? 首先要為員工營造創新的氛圍。記得有人曾說過:創新不是靠幾個天才拍腦袋發明的結果。對一個成熟企業而言,創新應當像流水線上的產品一樣規格一致、源源不斷的生產。只有每個人都有創新意識,才能營造濃厚的創新氛圍。要知道企業是由員工組成的,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對員工的思想具有良好的影響作用,有利于員工努力工作。例如,企業因為資助了慈善事業在電視節目中被采訪的時候,員工和他們的家人一起觀看時,就會感到高興和自豪:“我服務的這家企業有社會責任心,是一個好企業。”員工由此得到的激勵對企業的貢獻是不容忽略的。如果員工加班或因工作忽略了家庭時,他的家人就能給予更多的理解,因為他在為這家好的公司努力工作。而且,在一個有責任心、有愛心的企業里工作,員工的目的更明確,更講究奉獻精神。 其次是創新要允許失敗。由于創新是對未知境界的探索,不可能保證百分之百成功。創新之路關鍵要有堅忍不拔、百折不回的毅力,否則就很難摘取創新之果。如果一旦創新失敗就要被追究責任,那么不僅對創新者是個沉重打擊,也會抑制其他人乃至整個社會的創新熱情。因此,既要防止一些人打著創新旗號謀一己之私,防止一些人為的決策失誤、創新失敗責任人逃避責任追究,又要盡可能地給予創新者更為寬松的創新空間,保護創新者的積極性。值得高興的是:去年年初,深圳市出臺的《深圳經濟特區改革創新促進條例》明確規定,改革創新工作發生失誤,具有三個條件可以免責:一是改革創新方案制定程序符合條例有關規定;二是個人和所在單位沒有牟取私利;三是沒有與其他單位或個人惡意串通。正如有人事后評論說:這既給了那些真正創新者一顆“定心丸”,也給那些虛假創新者一個“下馬威”。 再次,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為創新提供永恒動力。知識產權制度是促進人類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科技創新、文化繁榮的基本法律制度。盡管在過去短短二十幾年時間里,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重大進展,走過了發達國家通常需要幾十年甚至逾百年的歷程。作為全人類經濟發展的一種共同的責任,世界各國都有義務來交流經驗,取長補短,加強和推進保護知識產權的工作。 自主創新是國家獨立自主的基礎,是支撐國家強盛的筋骨,是國家競爭力的核心,事關國家的國際地位、民族尊嚴、發展后勁。尤其在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今天,更要用科技創新作支撐,來提升我國生產力水平,來解決我國當前和未來經濟社會發展遇到的重大問題。 劉純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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