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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溝通5大原則 從外界角度思考化解企業危機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0日 15:55 財富時報

  文/月明

  家樂福又出事了!10月2日,《武漢晨報》一則題為“保質期內有酸味17件問題火腿腸撤柜家樂福”的新聞見于報端。該消息迅速被新浪等強勢媒體轉載,消費者過激言論不絕于耳,家樂福又一次被推至輿論浪尖。(財富時報10月21日)

  在消費者意識高漲及媒體競爭激烈之下,企業發生危機的可能性只增不減。只要一個小小的決策錯誤,就可能讓消費者打電話上法院、消協,傳真給電視臺、投書到各大報刊、或傳一封文情并茂的抱怨E-mail給諸親友——不消幾天,企業就可能被記者包圍。

  近幾年,國內外著名企業接連爆發了多起社會影響重大的危機事件,如阜陽“奶粉”事件、德隆危機事件、杜邦的“特富龍”事件、默沙東“萬絡召回”事件、“臺灣毒蠻牛”事件等等,各種危機事件層出不窮,成為當前媒體報道的熱點,嚴重威脅到了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在這些危機事件的背后,我們看到了大部分企業對危機的預警不到位、不及時,危機處理缺乏經驗,缺少訓練有素的危機管理人員。

  當危機發生時,一般企業的反射動作就是從自己的角度思考應對策略,而非以滿足外界期望為優先,所以才會使外界的指控和批評難以平息,企業必須要從外界角度思考才能化解危機,企業該如何了解外界的觀感,并采取適當的溝通方式?筆者認為企業應該掌握以下5個危機溝通的原則:

  原則一:一定要有人出面

  2001年,臺灣市民指控屈臣氏販賣過期商品、并指使員工砸毀商品,再以921震災之名詐領保險金等種種嚴重罪名,但屈臣氏卻只以“聲明稿”否認一切指控,并回避采訪;直到事發后近兩周,屈臣氏才召開了一場門禁森嚴的記者會,更加深媒體“不誠懇”的負面印象。

  發生危機之后,企業經常會因為慌張而躲避媒體,但這往往會把小糾紛變成大風暴。媒體最需要的就是消息來源。即使當時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也可以由發言人代替公司最高主管站上火線,盡管可能都是“對不起,事實還在查證中”“真相清楚后我一定會通知您”“謝謝,我會把您的意見帶回公司”幾個答案交互應用,但至少可讓記者對上級交代,他們不滿的情緒也能獲得發泄。否則,找不到當事人的媒體,可能會轉而采訪競爭對手或離職員工,結果就更不可測。

  原則二:第一時間做出回應

  某銀行發生網絡客戶資料外泄事件。首先發現這個重大缺失的消費者,起先試圖透過客服人員向主管反應,折騰數日卻沒有結果,最后消費者只好訴諸媒體。盡管消息見報后,銀行負責人立刻出面道歉說明,但這時議題已從單純的“網絡程式設計疏忽”,轉變成“粉飾太平,不顧消費者權益”,企業已形象大損。

  危機處理有個“黃金48小時”的大原則,兩天內不出面,就會給人不負責的印象。企業在說明真相前,應該先模擬演練,把媒體可能提出的問題分為“一定要主動說”“被問了才說”以及“絕對不能說”3種。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避免一時情急自曝其短。企業可以“在媒體找上門之前,先找他們”,搶先取得事件的解釋權,也可避免謠言孳生,擴大危機的殺傷力。

  原則三:真誠關懷、提供事實

  某跨國藥業公司出品的膠囊因遭下毒,而導致7位消費者死亡的意外。董事長認為,公司是為了大眾健康而存在,在以消費者利益為優先考慮的前提下,他決定立刻全面回收膠囊。同時,發言人不斷在媒體上呼吁消費者停止購買這種膠囊,工廠也開始重新設計包裝,讓民眾可以拿舊產品去更換。另一方面,公司開放了800條民眾咨詢專線,并懸賞10萬美元緝捕嫌犯。這一連串的動作,使該公司很快地贏回市占率,更為企業形象做足了正面廣告,成為危機處理教科書的必備案例。

  當事件涉及群眾時,企業應該持續溝通,使群眾相信組織是無心之過,或組織也是受害者,將民意的不滿轉為支持。

  原則四:給予信心、展現實力

  1993年,美國一名男子向電視臺宣稱,在百事可樂罐中發現一根針筒。百事可樂分析,這應該是場惡作劇。于是,他們當天就把百事可樂的裝瓶過程拍成錄影帶,分送給各電視媒體。錄影帶中顯示,裝瓶過程不到1秒,像針筒這么大的物體幾乎不可能掉進去。當晚,百事可樂的執行長更與食品衛生官員同時接受訪問,官員強調作假指控可能遭受的懲罰,也認為無法從此單一事件推測全國產品都遭受污染,間接為企業的澄清做了背書。幾天后,那名把針筒放進百事可樂瓶中的嫌犯便宣告落網。

  企業平時就應該在企業形象及關系管理上下工夫,關鍵時刻才能獲得“雪中送炭”,而從危機中全身而退。若組織能事先與利益關系人建立良好關系,會使他們較信任企業的危機處理能力;形象良好的企業,也較能搏取社會大眾的支持。

  原則五:否認、傲慢為大忌

  去年10月,NBA職籃明星喬丹在運動用品公司耐克(NIKE)安排下到臺灣宣傳,舉辦球迷會,卻只現身短短90秒,引發上千球迷不滿。但臺灣耐克的態度十分強硬,只愿贈送球迷海報及球鞋,聊表“心意”,但不愿道歉。直到消基會發起拒買耐克商品,檢調也介入調查,臺灣耐克總經理才在事發6天后親自鞠躬道歉。

  要是錯在企業,公關人員一定會建議客戶態度低調,第一時間就認錯,絕不可因為想掩飾而說謊。跟媒體接觸只有一個大原則:誠信。不愿回應就直說,千萬不要說謊,否則媒體更會抓緊機會大書特書,因為“媒體絕對不會放過說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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