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敬平
集團公司管控模式的確定是一個復雜的體系,它要涉及到三個層面的問題:
首先是狹義的管理模式的確定,即總部對下屬企業的管控模式;其次是廣義的管控模式,它不僅包括狹義的具體的管控模式,而且包括公司的治理結構的確定、總部及各下屬公
司的角色定位和職責劃分、公司組織架構的具體形式選擇(直線職能制、事業部制、矩陣制、子公司制、及多中心網絡式)、對集團重要資源的管控方式(如對人、財、物的管控體系)以及績效管理體系的建立;第三個層面是對與管控模式相關的一些重要外界因素的考慮,涉及到業務戰略目標、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流程體系以及管理信息系統。
三種具體管控模式
總部對下屬企業的管控模式,按總部的集、分權程度不同而劃分成“操作管控型”、“戰略管控型”和“財務管控型”三種管控模式。這三種模式各具特點:
◆操作管控型:總部從戰略規劃制定到實施幾乎什么都管。為了保證戰略的實施和目標的達成,集團的各種職能管理非常深入。如人事管理不僅負責全集團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負責管理各下屬公司二級管理團隊及業務骨干人員的選拔、任免。在實行這種管控模式的集團中,各下屬企業業務的相關性要很高。為了保證總部能夠正確決策并能應付解決各種問題,總部的職能人員的人數會很多,規模會很龐大。如GE公司在1984年以前采用的就是這種管控模式,導致總部職能人員多達2000多人。直到杰克·韋爾奇任CEO后才轉變為戰略管控模式,大大減少了總部參謀人員。這種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為“上是頭腦,下是手腳”。IBM公司可以說是這方面的典型,為了保證其全球“隨需應變式”戰略的實施,各事業部都由總部進行集權管理,計劃由總部制定、下屬單位則負責保障實施。
◆戰略管控型:集團總部負責集團的財務、資產運營和集團整體的戰略規劃,各下屬企業(或事業部)同時也要制定自己的業務戰略規劃,并提出達成規劃目標所需投入的資源預算。總部負責審批下屬企業的計劃并給予有附加價值的建議,批準其預算,再交由下屬企業執行。在實行這種管控模式的集團中,各下屬企業業務的相關性也要求很高。為了保證下屬企業目標的實現以及集團整體利益的最大化,集團總部的規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進行綜合平衡、提高集團綜合效益上做工作。如平衡各企業間的資源需求、協調各下屬企業之間的矛盾、推行“無邊界企業文化”,高級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最佳典范經驗的分享等等。這種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為“上有頭腦,下也有頭腦”。運用這種管控模式的典型公司有英國石油、殼牌石油、飛利浦等。目前世界上大多數集團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轉向這種管控模式。
◆財務管控型:集團總部只負責集團的財務和資產運營、集團的財務規劃、投資決策和實施監控,以及對外部企業的收購、兼并工作。下屬企業每年會給定有各自的財務目標,它們只要達成財務目標就可以。在實行這種管控模式的集團中,各下屬企業業務的相關性可以很小。典型的財務管理型集團公司有和記黃浦。和記黃浦集團在全球45個國家經營多項業務,雇員超過18萬人,它既有港口及相關服務、地產及酒店、零售及制造、能源及基建業務,也有因特網、電訊服務等業務。總部主要負責資產運作,因此總部的職能人員并不多,主要是財務管理人員。GE公司也是采用這種管控模式。這種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為“有頭腦,沒有手腳”。
可見,操作管控型和財務管控型是集權和分權的兩個極端,戰略管控型則處于中間狀態。但是,有的公司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為了便于管控,將處于中間狀態的戰略管控型進一步細劃為“戰略實施型”和“戰略指導型”,前者偏重于集權而后者偏重于分權。
廣義的管控模式沒有“最佳”只有“最適合”
廣義的管控模式由于影響的因素很多,各企業所處的行業競爭環境和自身條件又各不相同,因此,并不存在一個“標準”或“萬能”的模式,也沒有“最佳”的模式,只有“最適合自己”的模式,而且它們還必將隨一些外界因素的變化而不斷調整。
例如,影響集團公司組織結構具體形式的因素有競爭環境、公司戰略、業務組合、行業特點、企業規模、管理傳統、政府政策、法律規定、集團所處的不同發展階段,等等,甚至包括經營者的風格。因而在現實生活中,集團公司的組織結構實際上往往是以一種混合的形式存在的,它們多半是以母子公司制為基礎,同時混以事業部制和直線職能制。
又如,從業務戰略的需要出發,對涉及企業集團主業發展方向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采用股權置換、收購等辦法使其成為全資子公司,以達到對該公司的完全控制;而對一家全資子公司,基于某種考慮,也可能出讓部分股份使其變為控股公司或參股公司。
再如,從經營風險因素考慮,如果預計該公司在異地的經營風險大,可設立一個子公司,使其負有限責任;反之,則可考慮開設分公司,以減少母公司的應稅稅基和運營成本。
管控模式的有機體系
確定集團公司管控模式涉及的第三個層面的問題,是對與管控模式相關的一些重要外界因素的考慮,包括業務戰略目標、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流程體系以及管理信息系統。
管控模式對于集團公司是十分重要的,但如果就事論事往往難以說清楚,解決不了問題。首先,管控模式的選擇應該以什么為標準?管控模式的制定需要從何入手?要解決這些問題,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公司戰略目標。因為管控體系的建立是以完成集團特定的戰略目標為目的的,它是為實現集團的業務戰略目標服務的。所以,集團公司管控體系建立的基準是集團的業務戰略。要實現集團公司的有效管控,首先應該把本集團的業務發展戰略理清楚,給整個集團一個發展的方向和目標。讓所有的員工都知道路向何處走,勁往何處使。否則,集團公司的管控體系就失去了確立的依據,盲目建立起來的管控體系往往是無效的。
其次,管控模式如何具體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員工,并使之真正有效?管控模式的問題不是僅僅停留在管控模式本身就能解決的,它需要有具體的途徑幫它落實。例如,一個公司的戰略目標很清晰,治理結構和組織架構也很匹配,部門職責劃分也很清楚。但是不是工作就可以自動有效地進行?目標就一定能順利實現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它們還缺乏落實的保障條件。可以想一下,如果一個企業的崗位職責不清晰、薪酬福利不合理、績效管理不健全、員工培訓跟不上、員工發展沒前景,員工們會有工作積極性嗎?企業的目標最終能實現嗎?因此,集團公司管控模式的落實,還應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完善和配合。
再次,工作流程也是能使集團公司管控體系有效運作的一個重要支持體系。工作流程即做事的過程,是一組將輸入轉化為輸出的相互關聯或相互作用的、與企業工作相關的活動。這些活動存在的價值一是能增加工作的價值、提高工作的效率;二是能減少錯誤、降低風險。絕大多數企業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但卻無法保證員工都能嚴格遵守。而優化的工作流程,可以將這些制度、標準要素有效地銜接起來,形成規范的工作程序,保證各種制度標準的實現和工作的有效進行。特別是在集團公司的管控隨著集團規模的不斷擴展而日益復雜時,如果沒有優化的工作流程體系,集團公司將難以避免效率的損失和風險的產生,有效的管控也難以實現。
但是,現在也有一種過于強調工作流程的看法,似乎只要把工作流程梳理清楚了,一切管理方面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其實這也是一種誤解,同樣是十分危險的。
在流程與其它管理、尤其是與人的因素之間,流程不是一個剛性的約束因素,不可能制定好一系列流程之后就可以讓大家照章辦事而萬事大吉了。人是活的,如果工作流程不與員工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相配合,流程將無人遵守,制度將無人執行,標準將無人參照,再好的流程也將是個擺設。
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中,公司治理結構并不缺失,相關流程制度也都很完美,但為什么仍然出現了將公司拖入破產邊緣的巨大虧損?究其原因,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對原總經理陳久霖沒有約束,子公司對集團、對外界完全是個“黑箱”,他可以在自己的王國里為所欲為。又如,我國的銀行大都有健全的制度和嚴格的工作流程,但近年來仍然大案頻發,“巨額騙貸”一起接一起?究其原因,根源大多在于相關行長們置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于不顧,一個人說了算。因此,流程只是企業管理體系中的一個環節,它的建立和完善是必要的,但不能僅僅停留于此。
其次,管理信息系統也是支持集團公司管控模式實施的一個重要方面。企業管理信息系統的發展和應用對企業、尤其是大型集團公司管理效率的提高影響非常大,甚至是革命性的。企業規模的大小必然造成組織結構的變化——規模大的企業很容易形成多層次的管理結構,而每多一個層級,不僅會造成管理上的低效率,而且勢必會對信息的傳遞產生干擾,使最終到達企業領導層的信息失真。為了提高管理效率、準確了解下情,過去企業里經常采用的方法是減少管理層次,或決策權力下放。但這樣都會有新的風險產生,如管理幅度過寬而導致對市場的反映速度慢,或是由于權力下放過大而導致管理失控,等等。因此,企業在業務規模擴大的同時,經常處于權力“放、收兩難”的境地。
近10年來企業管理信息系統的出現和發展,給企業帶來了新的出路,使企業能夠做到在組織扁平化的同時,保證企業領導層管理幅度的擴大和管理效率的提高,其關鍵在于它能大大提高企業內各種信息的傳遞速度、共享程度和透明度。與此同時,有許多企業在運用ERP系統時都必須根據管理軟件的特點要求在業務流程進行了重大的調整或改革,從而導致組織結構的優化。
綜上所述,一個有效的管控模式不是狹義的,而應該是一個體系。在這個體系中,集團的發展戰略居領導地位,它是集團公司管控模式形成的依據。而人力資源體系、公司流程和信息系統則是管控模式得以實施的支持體系,它們幫助管控模式真正有效地運作起來,并最終實現集團的戰略目標。它們是一個相互影響、相互支持的有機體系,因此我們稱其為“集成的管控體系”。如圖所示。
總部功能定位
集團公司管控模式確定的關鍵在于總部的功能定位。據美國Conference Board公司的調查結果顯示,44%的公司總部不知道自己的角色和職責是什么,可見總部的存在價值是一個普遍的問題。中國的集團公司歷史不長,集團公司總部的功能定位更是一個新的問題。集團公司總部的基本職能是什么?集團公司總部應該如何定位?這是集團公司實現有效管控的一個關鍵問題。
不同管控模式下集團總部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如采用財務管控型的集團公司,其總部集權程度低;而采用操作管控型的集團公司,其總部的集權程度就高。但不論總部集權程度如何,其目標都應該是為集團整體創造合理的附加價值,為集團整體目標的實現發揮積極的作用。因此,總部職能定位是應為集團整體提供附加價值。如果總部定位不合理,不僅不會帶來附加價值,而且會帶來毀損價值。比如:集團公司的治理結構不健全,對總經理的監管缺位而導致總經理決策嚴重失誤;集團公司組織結構不合理,總部各部門之間以及與下屬企業之間相互扯皮;管理層次多,經營決策官僚化,貽誤商機;總部不能對下屬業務單位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及內行指導;績效考核指標片面,誤導業務單位經營活動,等等,這些都是常見的問題。
集團總部提供附加價值的功能主要通過以下五大職能來實現:
◆領導——包括制定集團戰略方向,管理集團業務組合,建設集團企業文化,建立集團共同的愿景和價值觀,確定并實施重要的投資并購活動,創建集團共同的運作政策、標準和流程,培育集團核心競爭力。
◆績效獲取——包括審核批準下屬企業的戰略目標,管理考核下屬企業的績效,監督和管理下屬公司的財務狀況,管理集團品牌,監控集團的運營風險。
◆資源調配與整合——包括制定和實施下屬企業間的資源共享機制,整合資金管理、市場營銷渠道和供應鏈,核心人才和能力的培養。
◆關鍵的公司活動——包括股東關系管理,對顧客、供應商、中介機構、協會、政府等公共關系管理,集團危機管理。
◆為集團公司運營提供服務和專家支持——包括提供各種共享服務、信息技術支持、質量標準、保險、養老金管理、人事財務處理、政策咨詢、教育與培訓、國外服務。
明確了總部的功能定位之后,總部與下屬公司間的相互關系和職責分工就比較容易理順了。隨之而來的集團公司的具體管控模式的選擇、組織形式的確定、組織內各部門職能的定位和職責劃分等等工作就都有了明確的依據。與此同時,相應的支持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也就可以順理成章了。比如,在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中,最基礎的工作——崗位設置及其職責描述、價值評估等工作也就有了依據,從而又能夠在此基礎上搭建起薪酬、績效、能力、招聘、培訓等一系列的管理體系。又如,管控模式的明晰也使得在此基礎上進行的工作流程的設計和優化有了科學的依據,從而保證了公司整體工作流程的高效運行。再如,在整個集團管控體系明晰、合理的基礎上構建起來的管理信息系統可以幫助組織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防范經營風險,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因此,總部的功能定位是確定集團公司管控模式的一個“綱”,它在管控模式確定中起到綱舉目張的關鍵作用。
但是,總部功能定位并非是一成不變的。仍據Conference Board公司的調查,公司總部的功能未來將有以下的變化:一是總部的服務功能將大量外包,以提高總部的成本效率;二是部分總部的功能將更加強化,如高管人員的選拔和培養、經驗交流和戰略規劃;三是弱化在研發、質量、營銷等方面的功能,使之更加貼近市場;四是通過整合內、外部資源,為下屬企業提供更多的服務;五是強化總部的影響力,即總部在提高整體管理水平的同時,應給下屬公司帶來更多的附加價值。總起來說,集團總部的功能定位越來越從原來的、以“管控”為導向的角色向以“提供附加價值”為導向的角色轉變
另一方面,總部的上述五大職能也并非在任何時候都同等重要。在不同時期,總部具體功能的側重點也不一樣。比如,對于處于市場壟斷地位和產品成熟期的公司,其領導職能將顯得更為重要,因為整個公司需要維持現有市場地位的穩定并謹慎地尋找新的發展方向。對于快速擴張的公司,其下屬公司對總部的領導、資源調配和內部服務等職能的需要更加迫切。而對于用行政劃撥方式組建起來的集團公司和“先有兒子,后有老子”式的集團公司,首先需要的總部職能是提高服務,這樣才能夠使下屬公司更加明確地感受到總部存在的價值,增加整個集團的凝聚力和下屬公司的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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