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員工權益 深圳違規企業被開196萬巨額罰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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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9日 17:29 中國青年報 | ||||||||
記者 李桂茹 通訊員 米國琛 本報深圳12月8日電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7日對該市美芝海燕電子廠開出了一張196萬余元的罰單。原因是,該廠違反了5項勞動法律法規,嚴重侵害勞動者權益。這是該市勞動監察部門開出的
此舉引起廣泛的關注,因為該廠3000名員工兩個月前曾因討欠薪堵路,造成交通堵塞4小時。 事后,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立即成立調查組,進駐該企業調查取證。經查,該廠存在5項勞動違法問題:一是工資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截至今年8月,2608名員工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月薪只有400元至500元,低于標準部分金額達到32萬余元;二是1973名員工存在超時加班現象,超過3小時部分累計達到6萬多小時;三是加班工資低于法定的最低標準;四是有1338人未辦用工手續,累計達6419個月;五是未給部分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美芝海燕廠的違法違規事實,責令并督促美芝海燕廠嚴格依照《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全面整改。 經過兩個月的廠方整改,勞務工的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發放達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每月底薪由原來的480元提高到630元;每天加班兩小時左右,一個月沒有超過36小時,加班費從原來的周一至周五每小時的3元多漲到了現在的5元多,雙休日每小時加班費是7元多;一般員工的月收入為1000多元。 政府人員的承諾在兩個月后得以兌現,根據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按照《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勞務工條例》,決定對該廠處以合計人民幣196.3731萬元的罰款。 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處負責人指出,由于美芝海燕廠事件發生在今年10月,處罰時沒有按照12月1日起實施的《工資支付條例》執行。如果照此條例處罰,對美芝海燕廠的處罰金額可能要高10倍。 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副秘書長、經濟學博士郭萬達認為,從政府層面來講,政府部門由于事前監管不到位、不規范,采取事后補救的措施來彌補,這是對的;此事對其他企業來講也有警示作用,珠三角的“民工荒”與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感很有關系;勞務工本身也有需要反省的地方: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工人要理性解決勞資糾紛問題,不能因為政府部門執法、監管不到位就去堵路,用過激的方式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