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守統計誠信企業將被記入黑名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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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6日 09:18 法制日報 | |||||||||
本報北京11月25日訊(記者李新會)北京市統計局日前出臺《北京市政府統計系統實施〈北京市行政機關歸集和公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工作規程(試行)》,不守統計誠信的企業將被記入“黑名單”。在經營活動中有統計違法行為記錄的企業將被記入市級 信用信息系統的提示信息、警示信息,守統計誠信的企業將被記入良好信息系統。這些信息將與統計身份信息一并向社會公布。
辦法規定,存在提供虛假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虛報、瞞報、偽造、篡改統計資料數額較大或者占應報數額的份額較多,兩年內再次發生拒報或者屢次遲報統計資料,在接受統計行政執法檢查時,拒絕提供情況、提供虛假情況或者轉移、隱匿、毀棄原始統計記錄、統計臺賬、統計報表以及與統計有關的其他資料等統計違法行為的企業,將被記入提示信息系統。 存在拒絕或者妨礙有關部門調查,拒不履行提供統計資料義務,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或者拒報統計資料,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使用暴力或者威脅的方法阻撓、抗拒統計行政執法檢查,利用統計調查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進行欺詐活動,或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或者拒報統計資料,情節嚴重,不接受行政處罰,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等統計違法行為,或因違反統計法律、法規構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企業,將被記入警示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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