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設廣告必須居民點頭 違規設立須全部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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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2日 09:41 時代商報 | |||||||||
【本報訊 】(時代商報記者馬薇)日前,《沈陽市主要街路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已經出臺。昨日記者從沈陽市城建局市容辦獲悉,今后小區內設廣告也將遵循街路廣告的設置規劃標準,而且廣告設置前必須征求居民意見,小區居民不點頭的戶外廣告一律不得設立。 現狀:小區廣告私設濫掛
隨著經濟繁榮,沈城的戶外廣告也發展得鋪天蓋地。據統計,截至今年7月,沈陽市共審批辦理戶外廣告683處,設置戶外廣告牌1614塊,廣告面積已達12.62萬平方米。這些戶外廣告不僅廣布繁華街道,就連臨近商業區的居民小區樓上也被掛滿了大大小小的戶外廣告牌。 調查:六成居民拒絕小區廣告 昨日,記者隨機采訪了沈河區五愛街附近四五個小區的20余位居民。從調查的數據看,約60%的消費者對小區戶外廣告的看法是:阻礙小區居民視線、妨礙綠化、無實際意義等,另有不到10%的居民不置可否,只有30%的居民認為“可以接受”。其中居民對小區廣告設置意見最集中的就是擋光問題。家住廣昌小區的何女士告訴記者,她家剛住進小區時,屋里光線挺好的,可自打樓下開了幼兒園,設了大廣告牌,一天家里沒幾個小時見光的。為此,她找樓下的鄰居協商了好多次,至今廣告牌也沒降低一寸。 商家:不愿放棄小區戶外廣告 對于廣告牌影響居民采光問題,商家則表示:“我們是花了高價租的店面,在自家樓上設廣告理所應當。”而一家專注于社區服務的廣告公司經理還告訴記者,由于社區是現代城市的細胞和基礎,是城市人群最密集的地方之一,也是企業廣告的終端所在。做起廣告來不僅效果好,而且載體簡單、成本低廉。現在幾乎所有的商家都想進入社區,社區也有大量的閑置資源可以轉化開發為新媒體。 主管:小區設廣告需居民點頭 一面是居民對戶外廣告不滿,一面是商家越來越激烈的廣告空間爭奪戰。那么小區內戶外廣告今后何去何從?市城建局市容辦主任李容波表示,今后沈城小區內的戶外廣告設置也要嚴格按規劃執行管理和審批。而且任何一塊廣告牌的設置都要以不損害居民利益,不破環居民生活環境為原則。小區廣告設置前,必須征求居民意見,小區居民不點頭的戶外廣告一律不得設立。而對目前已經違規設立的廣告牌,今后將全部進行整改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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