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出臺首個建筑業新規 欠薪企業工程都須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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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7日 08:12 新京報 | |||||||||
《北京市建筑施工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規定》出臺 本報訊“工資月付季結,優先支付工資,延期30天即屬無故拖欠,損害勞動者權益將受重罰等等”。昨天下午,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建委聯合下發《北京市建筑施工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規定》,這是北京市出臺的首個關于建筑領域用工和工資支付方面的規定。
不簽合同要罰建筑企業《規定》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資支付的標準等。 建筑施工企業不得使用零散工,未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活動。不得允許勞務分包企業使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一旦建筑企業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將由勞動保障部門按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對用人單位處以每人500元罰款。 延付工資不得超30日北京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張小虎介紹,由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情況,按月結清工資確有難度。因此,《規定》要求,建筑企業應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資,且支付部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每季度末結清勞動者剩余應得的工資。 工資應當直接發放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將工資發給“包工頭”或者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其他組織或個人。如建筑施工企業與勞動者終止或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時,應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建筑企業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結算糾紛、墊資施工等理由克扣勞動者工資。如確有困難,應當向勞動者說明情況,并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超過30日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屬于無故拖欠工資行為。 拖欠工資將受重罰《規定》說,建筑施工企業在接受勞動保障部門監督檢查時,隱瞞事實真相,出具虛假工資報表,隱匿、毀滅工資支付記錄、拒絕提供相關資料等,勞動保障部門視其情節輕重,可以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建議由資質評定部門降低其資質等級。 勞務分包企業逾期不支付勞動者全額應得工資的,勞動保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可責令建筑施工企業向勞動者支付所欠工資數額與25%補償金總和的二倍以內賠償金。 “老賴”將被清出建筑業對于因建設單位、施工承包企業等企業發包、分包或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的違法行為而引發拖欠工資等勞動爭議時,應優先將有關款項用于支付拖欠的勞動者工資。 因房地產開發企業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記入市建委行業信用系統;情節嚴重的,降低或取消其開發資質;逾期不改的,依法清出北京房地產市場。 全市清欠農民工工資昨天上午,“北京市農民工合法權益宣傳咨詢日”在全市18個區縣展開。從昨天起到明年2月10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建委、市總工會將在全市展開以解決建筑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為重點的專項執法大檢查。 在海淀區西郊汽配城的咨詢現場,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欣慶親自向農民工免費發放《農民工維權手冊》,并現場接受農民工關于拖欠工資的舉報。 截至目前,2003年以前拖欠的來京務工人員工資已清欠95%。今年1月至9月,全市為9.09萬名建筑施工企業的農民工追回工資1.83億元。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郭曉軍 相關新聞 農民工將用“實名制管理卡” 便于管理部門查看勞動合同、工資支付等情況 本報訊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處處長徐樹理昨天透露,北京市將在明年推出專門針對建筑領域在京務工人員的“實名制管理卡”,將合同管理、工資支付和身份認證進行綜合管理。這樣一來,在京務工人員打工軌跡將一目了然。 徐樹理稱,“實名制管理卡”是進一步落實“實名制”管理和規范的舉措。市勞動和建筑管理部門將與銀行聯手,首先在部門工地試行“實名制管理卡”,擁有該卡的在京務工人員一進入工地,在工地的“實名制管理卡”管理網絡便可知簽沒簽合同以及工資支付情況。該卡由勞動部門和建委聯合管理,其中勞動部門主管工資支付方面的勞動監察,建委則負責合同管理。 另外,為解決建筑領域在京務工人員欠薪問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目前正在起草《建筑企業工資預留戶指導意見》,即在銀行開設共管賬戶,承建方定期支付施工方一定比例的進度款,作為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專用資金,保障在建筑企業務工人員工資按時足額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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