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云南省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就企業勞動關系展開調研,結果顯示勞動關系預警機制建立較好的企業,其勞動爭議和糾紛多解決于萌芽狀態、化解于企業內部,企業的經濟與社會效益都較好。
為了扭轉這一狀況,減少企業損失,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云南省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于今年5月至9月就企業勞動關系展開調研,深入冶金、機械、石化和煙草等14個行業
近80戶企業,這些企業中既有大型國有企業集團,也有股份制和民營企業。
云南省企聯勞動關系調查顯示,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確立,企業原有的經濟結構和利益格局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勞動關系多元化、復雜化和勞動關系管理的契約化、市場化步伐加快,勞動爭議逐年增多。
究其原因有五個方面,一是企業勞動關系主體雙方在市場經濟前提下,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經濟人”,產生經濟利益的差異或矛盾,是導致企業勞動爭議產生的根本原因;二是勞動關系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淡薄,領導忙于經營,職工學習不透;三是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給企業提供了選擇勞動力和苛求勞動者的優勢地位;四是企業工資收分配領域存在的問題依然突出;五是缺乏預警機制和把問題解決于萌芽狀態的組織措施。
調查中發現,凡是建立了勞動關系預警機制的企業,很少產生勞動爭議案件。如云南錫業公司在1998年改制過程中出現上訪、來信和勞動爭議等各種案件,給公司造成被動應付的局面。為此,他們于1999年建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規則》,形成一個能及時掌握職工思想脈搏,從班組到領導層的信息網絡,有效地對勞動關系進行預警,領導與職工及時溝通理解、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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