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梳理了一個“民間金融業淪陷小史”,以此紀念早已死去的中國民間金融業和即將死去的28歲的吳英。
【民間金融業淪陷小史】
1823年,山西雷履泰發明票號,民間全面控制金融流通業;
1934年,民間金融業者控制全國銀行資產的88·3%;
1935年,孔祥熙“突襲”中國銀行,國營資本在全國銀行資產的比例增至72·8%;
1949年6月,人民解放軍“突襲”上海證券大樓,民間證券業消失;
1956年,“跑步進入社會主義”,民間金融業全面消亡;
1984年,溫州蒼南出現改革開放后的第一家民間錢莊,一日而亡;
1986年,溫州“抬會”事件,鄭樂芬被判死刑,5年后執行;
1993年,長城公司沈太福非法集資案,死刑;
1995年,江蘇鄧斌非法集資案,死刑;
2000年,“首富”牟其中信用證詐騙案,十八年有期徒刑;
2003年,孫大午非法集資案,判三緩四;
2009年1月,麗水杜麗敏非法集資詐騙案,死刑;
2010年4月,臺州王菊鳳非法集資詐騙案,死刑;
2012年1月,東陽吳英非法集資詐騙案,死刑,待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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