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為窮人說話”的10多年歷程,其實是一部政策博弈的曲折歷史。
【財新網】(記者 李慎 21日發自北京) 在北京西直門附近北京華遠公司的辦公室里,以“替富人蓋房”出名的地產商人任志強,向財新記者展示了他的另一面:過去10多年來他一直在“為窮人說話”。
身為北京市政協委員和更早期的西城區人大代表,任志強認為自己理所應當為老百姓說話。另一方面,作為商品房開發的管理者,他把股東看成自己服務的對象,要追求利潤最大化,而非犧牲商業利益來“救濟勞苦大眾”。
任志強的建言,其實是一部政策博弈的曲折歷史。
1998年,國務院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下稱23號文),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任志強說,那時候他正在華潤集團旗下華遠地產擔任總經理,就提出過要建設保障房系統。
不過,當時對于保障房該如何建、由誰建,以及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比例等問題,討論了很長時間。在這個過程中,任志強以開發商的身份對保障房政策發表過看法,也參與了部委之間的討論。這也讓任志強有機會更多地了解地產政策背后博弈的微妙和改革的曲折。
“當時我們測算,政府從土地出讓金中拿出15%的比例建設保障房就夠了。建設部第一稿就用我們提的15%,但報告給了國土部,國土部只批了5%;建設部不同意,問題再次提出來,后來定的10%。這事斗了好幾年。”任志強回憶說。
時至2003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18號文)中,明確提出要“堅持住房市場化的基本方向”。任志強認為,18號文中對老百姓最不利的地方,就是把經濟適用房的比例改了。“23號文中的提法是保障房要占住房供應體系中的大多數,但我們認為不應該‘大多數’,而應當堅持以市場化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
經歷了近十年的討論和探索,國務院在2007年又發布了“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下稱24號文),才算在真正意義上將保障房系統的建設納入政府工作重心。24號文明確提出:“政府要承擔保障房任務,做到‘應保盡保’,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24號文被視作國家對房地產調控方向的轉舵。此后,政府的責任與市場的作用劃清了界限,但政策博弈的艱難讓任志強至今感嘆不已。“一位政府領導跟我們說,你們提的意見很好,但我們不會把你們的意見都寫上。全寫上,文件是通不過的,最后的文件一定是各部委之間綜合意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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