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構成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其妻杜鵑獲刑3年半
新快報訊 備受關注的黃光裕案于昨天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據悉,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判罰個人罰金數額最高的。
之前已取保候審5個月的黃光裕妻子杜鵑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當庭收押,并處罰金2億元。中關村科技發展公司董事長許鐘民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億元。被告單位黃光裕名下某某電器被處罰金500萬;鵬潤地產被處罰金120萬。
3個罪名的處罰中,以內幕交易罪最重,除了判處有期徒刑,法院還對黃光裕、杜鵑、許鐘民3人處以了總計9億元的罰金。這一天價處罰應與檢方認定黃光裕在中關村股票公告日的賬面收益額3.09億相關。
表情
黃光裕夫婦聽判平靜
家屬激動認為判決過重
宣判于9時30分開始,旁聽席上坐滿了人。黃光裕的母親和兩個妹妹都到庭。
宣判用時大約40分鐘。聽宣判的過程中,黃光裕表情平靜,聽到自己被判決14年,他并沒有立刻表示是否上訴,而是稱要回去考慮一下。
與黃光裕的平靜相反,黃光裕的兩個妹妹和母親則情緒激動,認為判決過重。
而黃光裕的妻子杜鵑聽到自己被判刑3年6個月后,表情也較平靜。
黃光裕其人
“有三分把握,我就敢去做”
出生于1969年5月的黃光裕,身材不高,眼有精光。“方向一旦明確,有三分把握,我就敢去做。”他曾這樣總結自己的商業理念。小時候,黃家家境清貧,16歲初中未畢業就輟學了,跟著20歲的哥哥從老家廣東汕頭北上內蒙古做生意。
在2008年10月揭曉的“2008胡潤百富榜”,黃光裕以430億元財富第三次當上胡潤版“中國首富”。而“《福布斯》中國富豪榜”則計算黃光裕的財富為183.60億元,位居第三。如果將黃光裕的人生做一個簡單的切分:1991年來北京前他是一個“撈世界”的汕頭窮小子;2000年進入香港資本市場前,他是霸氣十足的零售巨頭;而在2004年名下某某電器借殼在香港上市后,他成為資本大鱷和中國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