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杰
涉嫌受賄800余萬元,系商務部成立以來最高級別落馬官員
檢方指控四宗罪
●受賄為國美電器公司并購鋪路
●幫忙設立外資公司半價買別墅
●共同受賄387萬助某公司逃避檢查
●受賄78萬給律所介紹業務
在被“雙規”調查近一年半之后,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原正局級巡視員郭京毅涉嫌受賄案昨天正式開庭。
據當地媒體報道,郭京毅是商務部2003年設立以來,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在庭審中,郭京毅被檢方指控受賄844萬余元,其中包括了接受房產賄賂獲利165萬元。
“上午,法院對郭京毅案進行了開庭審理。”昨天,受理此案的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日報》,不過,他沒有透露審理的具體情況和細節。
郭京毅是黃光裕窩案牽涉的重要官員之一,其受賄案最早可追溯至2002年,而相關窩案則于2008年8月隨其被正式“雙規”開始顯露出來。房產受賄獲利165萬
曾以5折優惠買別墅
據當地媒體報道,9時20分,郭京毅的兩名律師來到法庭。9時30分,一輛法院的車開進法院。身穿“27號”號服的郭京毅下車后沒有停留,進入暫看室。9時50分,郭京毅被帶進法庭,他的家人沒有出現在法庭上。
2002年,首創公司欲設立外資公司,郭京毅受托促成此事,他找到時任國家工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局注冊指導處處長的劉偉,兩人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提供了幫助。事成之后,郭京毅和劉偉以5折價格,從首創公司下屬北京首創陽光房地產公司的房地產項目——北京西三旗的雪梨澳鄉小區,各買了1套別墅。據悉,檢方認定,這筆交易令郭京毅獲利123萬余元,劉偉獲利124萬余元。
曾“照顧”國美笑納百萬元
涉及股權變更、反壟斷審查
2005年,某公司因違規使用外匯,遭國家外匯管理局調查。郭京毅受該公司委托,出面讓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司長許滿剛提供幫助,并利用許滿剛的職務便利,在檢查中提供幫助。事后,郭京毅收受該公司巨額賄賂,其中包括160萬元人民幣、25萬美元、22萬港元,共計人民幣387萬余元。
另外,郭京毅還為他的老同學、思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玉棟介紹代理項目,并在張玉棟代理的項目審批過程中提供幫助,檢方認定,張玉棟多年來以出錢給郭京毅買房、買車為名,分3次行賄郭京毅78萬余元。
2004年至2007年間,郭京毅還為國美電器公司在股權變更、反壟斷審查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電器公司分兩次給予的人民幣110萬元。
除了郭京毅,黃光裕案涉及到的其他官員還有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等。
公開信息顯示,2008年8月13日,44歲的郭京毅被“雙規”。北京思峰律所主任張玉棟以及律所原合伙人劉陽也被帶走,由此爆出了商務部第一大案。此后,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原副司長鄧湛、劉偉、許滿剛等相繼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