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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21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里昂證券前投資銀行家林嘉輝被控于2005年以高層身份,知悉德高貝登有意收購現已除牌的上巿公司媒體伯樂集團的73%股份后,將消息泄露給任基金經理的好友,以致妻子及好友暗中購入大量股份從中獲利。
2名被告早前各承認一項內幕交易罪名,20日分別被判監半年和1年,及罰款共144萬元。
2名被告依次為林嘉輝(38歲)及方仁宏(36歲),在案發期間分別任里昂證券資本有限公司的投資銀行總監,和HSZ(HongKong)Ltd。的基金經理。
暫委法官20日判刑時表示,兩被告嚴重不誠實,行為不道德,影響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穩健及公眾的信心。雖然兩人并未涉及違反誠信,但行為有違專業操守。
法官續指,其中獲取內幕交易消息的首被告濫用職權,再將消息泄露,而次被告罪責較重,因他在明知不法情況下,利用消息進行股票買賣獲利,所以采納較高的起刑點即21個月監禁,認罪扣減后判刑14個月,但考慮到他因事件令事業毀于一旦,從人生高點下墜,加上他熱心公益,遂酌量減刑2個月,判監一年。
另外,法官下令兩人交出事件中的獲益,判林和方分別罰款6.9萬元和137萬元。
辯方求情指,2名被告分別在美國的大學畢業,林嘉輝擁有會計師資格,于2001年加入里昂,他因事件已被解雇。而方仁宏于2006年曾擬轉投另一基金管理公司,但卻被證監會以正向他調查為由,沒有處理其牌照注冊,因而被終止雇用。
2名被告經這次定罪后,將無法再投身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