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龍’的捆綁生意鏈的經營思路不超前嘛?如果成功了真的能賺大錢的。我聽說,浙江大學里講課還用到我女兒的經營案例呢”
□記者 吳金勇
4月16日上午9點半,被羈押了兩年的東陽“億萬富姐”吳英,在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受審。吳英被控犯有集資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并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92條、199條的規定。
1981年出生的吳英是浙江省東陽市人, 2006年位列胡潤百富榜第68位,女富豪榜第6位。2007年2月,這位突然冒出來的年輕女富豪因非法吸引公眾存款罪被拘。
由批捕時相對較輕的非法吸引公眾存款罪名升級為起訴時的集資詐騙罪,這讓當天在庭審現場的吳英父親吳永正心中一驚。此前他已清楚,金融詐騙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針對可判極刑的重罪,指控方所提出的事實、證據和邏輯應該是非常充分和嚴謹的,但讓人意外的是,吳英本人及其辯護律師反差極大地做出了無罪辯護,他們堅稱吳英案所涉行為僅是民間借貸糾紛,而吳永正更是指出公訴人在指控吳英時,不斷地暴露出他們缺乏對當下商業創新模式的基本認識。“我女兒犯沒犯罪,怎么判,這得等法院的審判結果,但公訴人不懂現在的生意常識,僅憑表面現象下結論,這讓人不服氣呀!”庭審之后,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對《商務周刊》說。
捆綁連鎖的可能價值
吳永正覺得不能茍同的,是公訴人在法庭上指出,吳英投資的項目就利潤率來講是低于她的借款利息的,因此她的債務窟窿只能越來越大。
起訴書稱,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吳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個人或企業名義,采用高額利息為誘餌,以注冊公司、投資、借款、資金周轉等名義,從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等11人處非法集資共7.8億元,所得款項用于償還本金、支付高息、購買房產、汽車及個人揮霍等,其中集資詐騙金額38985.5萬元。
吳英的辯護律師、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楊照東律師向《商務周刊》解釋,吳英借款所得的7.8億元絕大部分都用在了投資上,用于個人消費的錢只有幾十萬元,至吳英被抓時,還有約3.89億元沒還上。這些沒還上的部分就是起訴書中認定的詐騙金額。
據東陽市工商局的資料顯示,2006年,吳英在該局完成了15項公司及分公司設立登記、備案事項,注冊成立本色商貿有限公司、本色車業有限公司、本色廣告傳媒有限公司、本色網絡有限公司、本色概念酒店等12家實業公司之后,吳英又注冊成立了浙江本色控股集團并任董事長。
“在東陽的街面上,你能看到許多吳英投資的項目,她確實把借來錢加上自有資金都投資到實體產業中。”吳永正稱,這些項目包括布蘭奇洗衣店、正道汽車美容店、本色概念酒店、凱盛家紡、假日酒店、精品酒店、建材城、家具公司、建筑施工公司、裝潢施工公司等,另外還有吳英購買的大量商鋪。他認為:“我女兒投資的項目都很好,經營模式也非常新,非常有創意的。公訴人只依據表面現象來推理是有問題的。”
據他介紹,本色概念酒店在試營業期間總是客滿,原因是酒店每個房間的裝修風格完全不同,其中有一間甚至展現出溶洞的風格,房中的裝修材料和布藝也都個性十足且價值不菲,據說每間房僅布藝就花費上萬元。
“現在從東陽來說,新老賓館都算上,吳英的本色概念酒店是最好的一家。你不要覺得它只是一家酒店,其實它只是本色集團一條龍產業中的樣板展示,酒店里面的所有用品和裝潢裝飾材料都可以接受訂貨。”吳永正說,“這個想法很超前,要不怎么說吳英的整體思路,公訴人不明白呢?”
按吳永正的說法,本色概念酒店模式成熟后,將通過加盟方式向全國發展連鎖。酒店連鎖到哪里,本色集團的這些看似雜亂,其實具有上下游關系的建材、家紡、布藝、裝修裝潢公司、洗衣店就會鋪到哪里。“許多人可能有疑問,洗衣店哪里都有,還用和酒店一起捆綁連鎖嗎?”吳自問自答地說,“這是由本色概念酒店的模式決定的。通常酒店的床上用品是統一的,布藝也是統一,而本色酒店是一個房間一種顏色和規格,所以必須得一間房一間房地洗滌。這種活外面干不了,成本也高,只能由本色集團自己提供。”據稱吳英被抓前,已經在全國20多個城市簽下酒店加盟協議。
義烏市小山賓館就是本色酒店的第一家連鎖店,它的設計和施工都是本色集團提供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也都是本色派出。被查封前,據說這個只有60多個房間的小店預計年凈利潤可達150萬元。“這種‘一條龍’的捆綁生意鏈,經營思路不超前嘛?如果成功了真的能賺大錢的。我聽說,浙江大學里講課還用到我女兒的經營案例呢。”吳永正自豪地說。
初生牛犢之險
公訴人用行業平均利潤率來論證吳英無法支付她高額借貸利息的邏輯,也讓吳永正覺得這是不懂現實生意的表現。據吳永正說,目前東陽的民間借貸月利息仍高達1毛錢。“高利息借貸的錢不能用以年為周期的行業平均來算,簡單說,如果我現在接到一個‘訂單’,又急需周轉資金,這時再高的利息都不是問題,因為訂單完成后,多少錢都還得上,而這個周轉肯定是短期的嘛。吳英的問題不是出在錯錢上,而是選錯了投資地。”
吳永正最抱怨女兒的事就是吳英在東陽大規模投資前,沒有征求他的意見。“如果投資前她征求我的意見的話,我會堅決反對她在東陽投資的。因為東陽是個是非之地。”至于東陽為什么不適合吳英投資,吳永正拒絕評論,只說這事太復雜了。
事實上除了在東陽當地外,吳英還在湖北和安徽有投資打算。湖北荊門是吳英母親的老家,她的外婆、外公目前仍在那里生活。本色集團準備投資的項目是開發漳河水庫,該水庫是湖北省管轄的最大水庫,比浙江千島湖還大,周邊人杰地靈,三國時期的大喬小喬就是漳河人。“在吳英被抓前這個項目也談得差不多了,安徽的地產項目已經簽了。”吳永正遺憾地說,“但現在所有的一切都不會再有結果,每個生意都剛剛起步,她就被抓了,而今本色集團的許多資產都被暗箱操作處置了。現在吳英有再好的商業頭腦也用不上了。”
對吳英的商業頭腦,律師楊照東也很認同。他認為吳英像初生牛犢一樣敢闖敢干,她本想快速發展然后謀求上市,“但步子邁得太大了”。
“在法庭上,控辯雙方也爭論到吳英的債務窟窿可能會越來越大,真的還不上。但至少到她被捕時,她的所有行為都表明,她自己覺得通過經營是能夠還上的,她也為此一直在努力。”楊照東說。
當庭經過質證的證據顯示,直到吳英被捕前,她確實一直在努力還賬。到2006年11月10日,吳英還在支付楊志昂的借款利息;2006年12月底,償還了林衛平一筆借款;2006年12月底,給龔蘇平補寫了借據;2006年12月12日,償還周忠紅400萬元;2007年1月中旬,償還任義勇50萬元;2007年1月4日,吳英以兩輛寶馬汽車抵償周忠紅借款 120萬元,2007年1月20日,吳英償還周忠紅200萬元。半個月后,吳英被抓。
“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吳英直到被抓時還在繼續將借來的錢用于擴大企業規模,不斷地投入資金,尋求發展。”楊照東辯稱,“任何一個經營者追求的都是贏利,如果認識到投資的結果必然是虧損,認識到資金投進去一定是血本無歸,恐怕就不再投入。只要她還堅持投入,就可以推定她一定是認為投資會有回報和贏利的。這也證明她并非‘明知沒有償還的能力’而繼續‘借’錢的詐騙行為。”
在吳英父親吳永正看來,江南一帶百姓手中多余的資金總要流轉起來,獲得更大的收益,這就需要一些帶頭人來搞企業,而商業頭腦不是每個人都具備的。“吳英顯然具備這種經商頭腦和吃苦精神。在法庭上,我也說過,我女兒的思維在當前中國同齡人中是很少見的。”吳永正顯然還是以他的女兒為豪,“任何人做生意都不能保證百分之百成功,虧賺都正常,關鍵是從她身上能看到創造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