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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案”一出,上海中行立刻“雪崩”:2003年7月2日,原上海中行行長周路被免職;此后到2004年春節,原上海中行副行長王政、原中銀香港總裁辦主任助理顧繼東、原香港中銀物業公司部門經理薛章能、原中銀香港特殊資產管理部總經理嚴庭富相繼被捕,他們在上海中行的“劉時代”,分別擔任過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中銀瑞金大廈總經理以及副行長;原浦東中銀大廈總經理張人模,2004年被捕后被取保候審;曾供職于上海中行下屬企業、后在香港注冊公司的戴禮和,與劉過往甚密,在因"劉案"接受調查期間,刎頸自盡。
余振東
2001年10月12日,中國銀行在歸總全國1040處電腦中心的財務數據時,發現聯行資金項下出現了4.83億美元虧空,于是1949年以來金額最大的一起抽逃銀行資金案--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曝光。10月15日,中行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從香港直飛加拿大,之后轉赴美國,從此在美、加兩國來回逃匿。同時涉案的許超凡、許國俊則由拉斯維加斯進入美國。同一天,"開平案"立案。不久,國際刑警組織接受中國公安部的申請,發出紅色通緝令。
2002年12月19日,余振東在洛杉磯被捕,涉嫌罪名為使用欺騙手段獲得簽證。
2004年2月,余振東在內華達州法院以欺詐及非法獲得入境簽證等罪名,被判144個月監禁,并于4月16日被移送回國。同年9月,許國俊在美國堪薩斯州落網,許超凡在俄克拉荷馬州被捕。
2006年3月31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余振東有期徒刑12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趙安歌 梁小庭
開平大案掀開了另兩位銀行業重量級人物的“黑洞”。
2001年1月,中國金融界高官中的資深人物,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第一副行長、中國建設財務(香港)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梁小庭因事涉開平案被中紀委"雙規"。2004年3月,梁被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庭認定,在1993年1月至1994年3月期間,梁利用其分管企業融資業務的便利,收受賄款約港幣295萬元。
趙安歌,1976年畢業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同年進入中國銀行工作,并先后在中行盧森堡分行、總行財會部任職,擔任過副經理、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1995年8月,趙任職中行副行長。同年1月,就任中行董事會常務董事。2001年,開平案發后,趙被調離中行,就職中國農業銀行。
2002年9月18日,趙因涉及開平支行案而被捕。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一審判處趙安歌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趙沒有提起上訴。
王益
1956年4月1日出生,1985年1月,王益就職中顧委辦公廳,1992年10月出任國務院證券委辦公室副主任;1995年1月,官至中國證監會副主席;1999年2月調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2008年端午節,王益被正式雙規,至今官方未對王益案發布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