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thony Neoh & Laura Cha: The Monks from Afar Who Are Supposed to Be Better at Reciting Sutras
本刊記者 / 劉立新
梁定邦:證券業的“一元顧問”梁定邦是個雜家,在法律、行政和證券為業均頗有建樹,1979年成為私人執業大律師前,曾任香港政府政務主任13年之久,歷任多個首長級職位,曾擔任香港聯合交易所理事會及上市委員會委員,及出任其紀律委員會及債務證券小組主席,離職前為廉政專員公署助理署長。
不過,梁定邦被國人認識卻始自1998年,應朱基總理之邀成為中國證監會的“一元顧問”后。
關于這段經歷,梁定邦回憶道:“我跟朱基總理說,我給你提兩個條件,第一個,我太太要同意,她不讓我來我就不來了;第二個,我收你一塊錢年薪,跟你還個價。這兩個條件是沒得討論的。第三,我告訴你,6個月沒法做什么工作,如果來的話,我估計不會6個月這么短的時間,多長我也不知道,但起碼要更長一段時間。”
由此可見,梁定邦是一個敢言、善言的性情中人。
早在1994年,還是香港聯交所理事會成員的梁定邦就力主內地國企在香港上市,并幫助起草了相關的監管制度。對于“紅籌股”落地香港,當時有不少的國際投資者表示反對,內地企業信息披露不充分是他們最大的擔心。在擔任一元顧問之后,梁定要完成的使命主要是促使監管機構創造一個讓境外、境內投資者都相信自己會受到稱職官員公平對待的環境。對此,他深知:“無論監管如何有效,作用仍然有限。高度的誠實和職業能力才是一個高效而又受人尊敬的市場的最牢靠的基礎。”
1998年的內地證券市場給梁定邦的印象是“急需走向規范,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至少三五年。”作為中國證監會的顧問,雖然年薪只有一元,但梁定邦并未像普通“顧問”一樣僅僅是個擺設,而是時常將自己的建議提給中國證監會。他大部分的意見都是政策性、方向性的,也有一部分是具體執行性的。梁曾表示,“具體的東西比較慢被接受,方向性的建議,朱總理覺得是該做的,他們也不能說不接受,但是慢慢實現也需要一個過程,需要時間。我當時建議的東西,到今天基本上能看得出來了。”
梁定邦的身份也從一位“技術型官員”悄然轉型為“傳教士”。在香港會展中心的一次演講中,梁定邦坦承,原以為自己最有把握奉獻的證券市場技術和監管知識,并不是內地最需要的,他必須調整自己的預期;盡管盡人皆知公正、廉潔、清晰是證券市場正常經營不可或缺的要素,但實際上卻寸步難行。在內地市場要做到以上三個原則,必須要先有良好的權力控制機制,這是目前內地有待加強的。
當然,觀念的傳達并深入人心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梁定邦發現,太多的內地交易者出于沖動而非理性進行交易,太多公司對公司治理一笑置之,太多內部交易在監管盲區內公然進行,而他一直以來所尊崇的并視為當然的“具備工作倫理的社會”也被很多人視為書生意氣和理想主義。
到2004年初正式卸任時止,梁定邦并未像史美倫那樣引來眾多爭議。他對中國內地證券業的發展提出過很多建設性建議,包括推崇“藍籌股”、支持政府為高科技企業上市開路、呼吁建立“二板”市場、介紹并推動引進QFII制度、成立“開放式基金”、提醒政府和銀行關注中小企業,而其中最洪亮的聲音或許莫過于“讓市場去管理市場”。或許正是作為一元年薪的顧問,梁定邦經常能更輕松大膽表達對內地證券業的看法。而卸去顧問之職后,梁定邦依然會經常出現于國內,并發表了諸多對于國內證券業監管的看法和促進證券業完善的建議,可謂“一日顧問,終身顧問”。
梁定邦,香港資深大律師。1979年起任職私人執業大律師之前,曾任香港政府政務主任13年之久,歷任多個首長級職位,離職前為廉政專員公署助理署長。曾擔任香港聯合交易所理事會及上市委員會委員,及出任其紀律委員會及債務證券小組主席。1995年2月1日出任香港證券及期貨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主席。離職日期是1998年9月30日。1996年9月獲選為國際證監會組織技術委員會主席,該委員會負責為世界各地的先進市場制定統一的監管標準。1997年7月1日,被任命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委員。1998-2004年任中國證監會首席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