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英非法集資案共涉14億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13:34 大眾網-齊魯晚報
僅從一人處就吸收存款4.7441億元 本報訊 神秘致富的浙江東陽女富豪吳英非法集資案終于真相大白。2008年1月21日,浙江省公安廳通過其官方網站正式公報了2007年浙江全省十大經濟犯罪案件,吳英案位列第二大經濟犯罪案,涉案金額總計高達14億元,其犯罪細節和“致富路線”也隨之披露。 浙江省公安廳的公報顯示,吳英出生于1981年,案發時年僅26歲,早期從技校輟學后到美容店當學徒,2005年后在東陽市區經營東陽市吳寧千足堂理發休閑屋、貴族美容美體中心等。在此期間,吳英即開始以投資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從寧波地區吸收存款數千萬元。 2006年4月,吳英又開始以借款、投資等為名,以高額利息、高額回報為誘餌大規模吸收公眾存款,利息高達每萬元每天35元至50元。至案發前,吳英及本色集團在短短幾個月時間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8億多元,并在東陽市、諸暨市及湖北荊門市等地相繼注冊成立了東陽市本色商貿有限公司、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業。 檢方對吳英的起訴意見書還顯示,從2006年3月30日至2007年1月,吳英僅從義烏人林衛平一人處就吸收存款4.7441億元,至案發時,歸還本金0.9707億元,支付利息累計0.5001億元,尚欠本金3.7734億元。 據統計,從2005年11月至2007年1月,吳英等人利用本色集團的一系列高調行為所產生的巨大社會影響,以投資、借款、資金周轉等為名,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共向社會不特定公眾148人非法吸收資金14億余元,其中,吳英本人向21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8億余元,所得款項用于支付高額利息、償還本金、個人揮霍及公司經營等,最終造成巨額款項無法歸還。 2007年6月1日,東陽市公安局對吳英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偵查終結,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據《財經》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