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虛假申報操縱證券市場 周建明被罰176萬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 19:41
武漢晚報
據新華社電 中國證監會6日通報,已于近日依法查處了周建明利用虛假申報手段操縱證券市場的案件,沒收周建明違法所得176萬余元,并處以罰款176萬余元。
利用虛假申報操縱證券市場,是指通過頻繁申報和撤銷申報的手段,影響證券的正常價格或交易量,誤導其他投資者對相應股票的供求和價格走勢的判斷,誘導其跟進買入或賣出,以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證監會沒有透露周建明的個人信息。據調查,2006年6月26日,周建明通過徐某賬戶,在10時41分至11時02分的21分鐘內連續掛出61筆買單,申報買入大同煤業4009萬股。申報價格從第一筆的10.22元提高到第61筆的10.59元,并在10時42分至11時04分期間全部撤單,平均每單駐留時間1至2分鐘,最短駐留時間為31秒。在最后一筆撤買的8秒鐘后,周建明以10.36元賣出99.9萬股,隨后又在3分鐘內以10.36元賣出330多萬股。
此外,據調查,在2006年1月至2006年11月期間,周建明還以同樣方法,先后操縱四川路橋、G同科、G中海、嘉寶集團、中紡投資、上海醫藥、G嘉寶、中炬高新、安陽鋼鐵、彩虹股份、安彩高科、G貴研、*ST運盛、成都建設等14只股票價格,共獲取違法所得176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