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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入獄18個月 健力寶迷局最后懸念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09:38 《英才》
文·璞玉 淡出公眾視野18個月的張海再次出現在法庭上時,坐在被告席上的他,頭發長了,身形變得單薄,體重明顯減輕。 2006年11月3日,備受各界關注的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總裁張海涉嫌職務侵占與挪用資金案在廣東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此次庭審,作為辯方律師的張民為張海作的是“有保留的”無罪辯護。值得注意的是,原本在偵查階段的“共犯”祝維沙“消失”在了起訴書中,在此前的8月,他已經被有關部門取保候審。 庭上,控辯雙方的辯論十分激烈,庭審過程也是頻生變故。 張海始終滔滔不絕,堅稱自己的行為是職務行為,不是個人行為;而兩份“關鍵性證據”的戲劇性出現也讓原本無懸念的案件再生波瀾。 兩份“關鍵性證據”究竟會不會證明張海無罪?張海反復強調“寧當替死鬼,不做替罪羊”的態度也讓人生疑:他在做誰的替罪羊? 兩份神秘關鍵證據 “兩份證據的出現,堅定了我們做無罪辯護的決心。” 在此次庭審中,出現了一個戲劇性的場面。 據張民律師向《英才》記者介紹,在法庭質證的過程中,法警拿著厚厚的檢方證據目錄讓張海確認,其衣服袖子上的紐扣帶起了壓在下方的幾頁紙,而張海的眼睛非常尖,就在這一瞬間看到了兩份關鍵證據。 張海馬上就記住這兩份證據的頁碼,并向法庭提出,這是兩份可以證明自己的行為是公司行為的證據。 這兩份證據此前一直為檢方掌握,并沒有提交辯方律師,也沒有列入證據目錄。所以,張民立即提請法庭調取這兩份“關鍵證據”。 而檢方不愿意將兩份證據提交法庭,控辯雙方由此展開激烈辯論。張海堅持說,這兩份證據就能證明自己無罪,而控方堅持不提交這兩份證據。 經過休庭之后,合議庭作出了由法庭調取這兩份證據的決定,由此,這兩份證據得以出現在庭審當中。 這是兩份什么樣的證據呢? 一份是正天科技公司與裕興公司簽訂的借款、還款協議,有雙方的簽字;另一份是裕興公司的董事會紀要,說明了裕興公司借款2.38億元給正天科技,并責成祝維沙負責分兩段時間收回這筆借款。 張民說,這兩份證據足以說明,正天科技收購健力寶的資金確系祝維沙經裕興董事會同意借給張海的,所謂“用健力寶的錢收購健力寶”的說法不攻自破。 此后,這兩份證據通過了法庭的質證。張民告訴《英才》記者,如果沒有外力的干擾,法庭根據證據應該能夠認定張海行為的性質。本來,我們在發現這兩份證據之前,沒準備做完全無罪的辯護。而兩份證據的出現,堅定了我們做無罪辯護的決心。 四年前收購疑云 一般人認為,能夠攪動健力寶大棋局的人,必須是有大能量的人。 張海案的焦點始終圍繞著他當年的收購行為和進入方式是否合法。 根據庭審過程中確認的事實,張海是在2001年底,以上海東方時代投資有限公司的名義,委托浙江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收購廣東健力寶飲料廠100%的股權。而張海須為此向佛山市三水區公有資產投資管理公司支付股權轉讓金3.38億元。 張海用的訂金是他在天一證券公司價值1億元的國債,而余款2.38億元,他承諾三個月內支付,并先期進入健力寶集團。2002年1月,張海成為健力寶集團法定代表人,并任董事長、總裁。 健力寶在廣東乃至全國飲料行業的重要地位,注定這是一場大棋局。一般人認為,能夠攪動健力寶大棋局的人,必須是有大能量的人。 張海進入健力寶時,“健力寶之父”李經緯被羈押,健力寶情況失控,角逐這個民族飲料第一品牌的暗戰進行得如火如荼。 張海的入主,讓很多人感到意外。 不過,他很快就陷入收購資金支付困難之中,其承諾的1億元國債訂金也不能兌付。 此時,張海必須要找到能夠“擺平”各方關系的人。于是,張海找到了葉紅漢和香港上市公司裕興科技的老板祝維沙,由此,祝、葉二人正式入局健力寶收購。 葉、祝的入局使得收購如期進行。而正是這四年前的收購疑云,使如今的張海身陷囹圄,為他所謂“替罪、替死”的命運埋下了伏筆。 根據法庭調查結果,2002年5月,張海、葉紅漢和祝維沙利用武漢市正天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取代之前的財務公司浙國投,與三水公投簽約收購了健力寶飲料廠的股權。 在正天公司中,張、葉、祝三人的持股比例分別為40%、32%和28%。 檢方指控認為,張海的收購行為是“用健力寶的錢收購健力寶”——2002年4月至2003年12月間,張海指使公司執行總裁張金富等人,以周轉資金、訂購白沙糖、支付訂金等名義從健力寶集團劃款付給三水公投作為股權轉讓金。同時,張海還有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健力寶集團資金的事實。 對此,張海的律師張民認為,如果收購行為本身被法庭認定為有罪,那張海也是職務行為,因為張海是受正天科技公司董事會的委派而入主健力寶集團的。 健力寶的股東是健康產業公司、CASA公司、三水公投公司,其中健康產業公司是絕對控股的大股東。而健康產業的大股東是正天科技公司,是健力寶集團的實際控股人,能夠委派或任命健力寶集團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董事。 張海的身份問題涉及本案的犯罪主體問題,爭論十分激烈。 評論:民事糾紛刑事化? 在張民看來,本案來源于股東之間的民事糾紛,進而舉報為刑事犯罪,報案資料本身就具有不完整性和片面性,在偵查和起訴階段,受諸多主客觀原因的影響,本案仍然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混淆行為主體、犯罪構成要件不具備的問題,因此,指控的犯罪不成立。 一位業內專家認為,近年來,股東之間的矛盾,無論是國有資本和民營資本之間,還是民營資本相互之間的矛盾,都出現了愈演愈烈的趨勢。而這種矛盾產生的根源,在于公司治理結構的不健全。 而更可怕的是在解決爭議的方式上,屢屢出現民事糾紛刑事化現象。 健力寶集團的崛起和沒落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當年從一個小小的鄉鎮企業,發展為民族飲料產業里惟一能夠對抗可口可樂、百事可樂的品牌,卻沒有跟上市場環境的變化,管理體制上的僵化、人事動蕩頻繁,導致健力寶集團的經營業績急速下降,面臨著被淘汰出市場的危險。 如今,隨著張海案拖延一年多后的開庭,健力寶迷局似乎有了終局的跡象。對健力寶來說,還有重新發力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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