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貪污公款購買公司股份岳母也得250萬元股份
本報訊 (記者 楊昌平) 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腐敗串案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北京美禾電子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蔡國安,今天上午被市一中院以貪污罪和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此人斂財有術,他侵占了美禾公司3000多萬元,反過來用這筆巨款購買美禾公司的股份,就連其岳母也得了250萬元的股份。
蔡國安今年42歲,曾在部隊擔任飛行員,他涉案金額3000多萬元。檢方指控蔡國安于1996年至1999年期間,先后將美禾公司資金3000多萬元非法占有,并把這筆錢再投入美禾公司,非法取得有注冊資本5000萬元的美禾公司約60%的股份。檢方認為,蔡國安是國家工作人員,應當以貪污罪論處。
如果蔡國安是國家工作人員,貪污3000多萬元足以判處其死刑。但在案件審理期間,蔡國安的辯護人申請延期審理,以調取證據。恢復審理后,他的辯護人向法庭提交了中國農業銀行總行機關、直屬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表以及海淀區各類企業保留全民身份人員調出審批表,以證明蔡國安在1998年就辭去公職,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這些證據被法庭采納,從而使蔡國安占有的3000多萬元巨額款項只能以職務侵占罪來處罰。
蔡國安于1996年至1998年1月期間,利用受國有公司委派擔任美禾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非法占有美禾公司343萬元,構成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他還于1998年2月至1999年12月期間,侵吞美禾公司3000萬元,構成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法院對其兩罪并罰,合并執行有期徒刑20年。
蔡國安在農發行腐敗串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1997年12月,他得知農發行有一筆兩億元的租賃業務,便通過農發行原副行長胡楚壽拿到這筆業務,并給了胡楚壽500萬元賄賂。后來,在另一筆3億元的租賃業務中,他又給了農發行原副行長于大路400萬元賄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