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寧7月6日電 (記者 王勉)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楊多銘因涉嫌受賄,7月6日被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柳州鐵路運輸分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楊多銘在擔任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于2000年下半年,在審理玉林市原公安局長吳昌考受賄、貪污、私分國有資產上訴案二審過程中,為吳昌考案獲得改判提供幫助,先后3次收受其親屬通過他人送給的人民幣
共11萬元。
楊多銘還在兩起經濟糾紛案件立案再審中,于2000年至2001年,先后收受兩名當事人托人送給的共計4.5萬元好處費。另外,2001年下半年,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實行中層領導干部競爭上崗,該院刑二庭審判員周某為能競爭上崗該院刑二庭副庭長職位,托人請楊多銘為其說好話,并送給楊多銘3萬元好處費,后周某如愿以償。
2005年4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免去楊多銘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及審判員職務。
現年54歲的楊多銘1979年進入法院工作,1990年任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1996年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2005年2月5日,楊多銘因涉嫌受賄,被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同日被逮捕。此案目前還在進一步審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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