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6小時庭審 昌平區原質監局局長獲刑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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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1日 15:21 法制晚報 | ||||||||
本報訊 (記者 張麗錦 王巍 通訊員 光翟) 記者今天上午獲悉,昨天開庭審理的昌平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原局長付金祥涉嫌職務犯罪一案,在經過6小時的庭審后,當庭宣判付金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6年;而楊立勝因系從犯,且認罪態度較好,被免予刑事處罰。 檢察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2003年至2004年3月間,付金祥的8項犯罪事實,其中包
由于該案是近年來本市質監系統挖出的首例職務犯罪案件,昨天來自全市質監系統的上百名國家公務員,以及昌平區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旁聽了此案的審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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