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信用證非法套現 三位老總騙錢4億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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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5日 16:46 金羊網-新快報 | |||||||||
新快報訊 (記者 保羅 羊城晚報記者 魯釔山)廣東省高級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鋼鳴涉嫌騙取信用證款項4億多元人民幣的特大抗訴案,4月12日在省高院的主持下,于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法庭將于近日宣判。 滾雪球開出2.6億美元款項
李鋼鳴,原肇慶市中旅企業(集團)公司法人代表和總經理、正和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據公訴機關指控,1994年5月11日、13日,李鋼鳴向粵海輕工業品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甘廣正和原副總經理梁德興提出假借“進口設備及原材料”的名義,由粵海輕工開出以正和集團為收益人的信用證進行非法套現,李鋼鳴以開證額付給粵海輕工2.5%到3%的手續費,另0.5%回扣給甘個人,并付給梁“感謝費”20萬港元。 到1996年4月,甘、梁為李申請開具的信用證共計132份,開證總額達2.6億多美元。 4.4億港元無法償還 1995年11月,粵海集團發現了粵海輕工的問題,隨后責令其停止為李鋼鳴開信用證。到那時為止,李尚有4.4億港元的欠款未能償還。1997年5月15日,甘、梁被正式逮捕,分別以受賄罪處有期徒刑11年和8年。 甘廣正、梁德興受賄案發后,李鋼鳴為還款,利用其職權大量挪用、侵吞肇慶中旅及屬下企業巨額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2億元人民幣。后肇慶中旅向司法機關舉報、申請立案追查李的違法行為。 一審判玩忽職守,檢察院抗訴 2004年3月12日,肇慶市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李、甘、梁三人以信用證詐騙罪向肇慶中院提起公訴。2004年8月27日,肇慶中院一審以玩忽職守罪對三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4年、4年,而甘、梁二人合并前罪數罪并罰分處15年和11年有期徒刑。對此,肇慶市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定程序提起抗訴。 據悉,在4月12日開庭二審后,法庭將于近日宣判。 李鋼鳴 原肇慶市中旅企業(集團)公司法人代表和總經理 甘廣正 粵海輕工業品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 梁德興 粵海輕工業品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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