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邊州旅游局副局長卷入蔡豪文案被免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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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3日 19:23 新華網 | ||||||||
新華網長春2月23日電 (記者徐家軍、張穎) 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旅游局副局長莊發仁因卷入蔡豪文案件,近日被延邊州有關部門免職,同時延邊州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據延邊州旅游局工作人員介紹,莊發仁在擔任副局長時,在將旅行社交給旅游局的抵押金按照國家規定返還旅行社之后,通過個人關系向旅行社借用30萬元轉借給時任延邊州
蔡豪文案件暴露后,莊發仁用自己籌得的資金將所借用款項補齊。延邊州紀委、監察局對莊發仁違法違紀行為展開調查工作,在核實有關情況之后,提請有關部門免去莊發仁行政職務,并作出黨內嚴重警告的決定。 延邊州交通運輸管理處原處長蔡豪文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挪用公款和借用所轄運輸企業資金共計351萬多元,27次出境在境外賭場揮霍一空,事發后于2004年11月19日畏罪潛逃,于今年2月6日被抓獲。 目前,延邊州有關部門正在加緊對蔡豪文的審訊工作,同時展開外圍調查,并對相關涉案人員進行查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