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慈善家狀告《瞭望東方周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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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0日 21:49 法制晚報 | |||||||||
索賠500萬 上午撤銷對新華社的起訴 原告方證據裝了一旅行包 本報訊 (記者 孫慧麗) “我回國13年,給國內慈善機構捐款超過了3000萬元,獲得過幾十本榮譽證書,我從來沒有張揚過,被告的文章卻說我是在‘作秀’,實在是太傷人了。
庭審現場 8時45分,10多名雙方代理人和記者擁進原本空無一人的法庭,由于旁聽席上只有8個座位,書記員和法院的工作人員忙著從其他法庭搬椅子,一時間,被告席上已擠了7名代理人。李春平今天委托了2位代理人來到法庭,代理人帶來的還有一個旅行包,他們不時探身從包里拿出一些證據。 李春平的代理人蔣律師告訴記者,李先生已經全權委托他們參加訴訟,所以李春平不會出現在今天的法庭上。 9時11分,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在法官要求原告陳述起訴的事實和理由時,法庭出現了一段小插曲。李春平的代理人表示,根據李先生的意思,鑒于瞭望周刊社、瞭望東方傳媒有限公司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他們決定撤銷對新華社的訴訟。 而三方被告對李先生的意思也點頭贊同,所以法官當庭宣布準予原告撤銷對新華社的訴訟,并請新華社的兩位代理人簽字后離開法庭。 法官在法庭上進行了幾輪的調解。李春平的代理人說李春平曾和被告方的領導進行過面對面的協商,對方愿意承認錯誤,所以他們堅持要求認定報道失實,并賠禮道歉,而被告只愿意就照片的文字說明進行道歉,并不承認有過接觸。 法官休庭的法槌剛敲響,被告的代理人突然舉手要求提交新證據,法官說已經休庭了,這次就不接受了。 休庭后,原、被告的代理人被諸多記者包圍。而原告的代理人正在和記者解釋李先生和被告方的領導有過溝通。而一直坐在被告席上的一位瞭望東方周刊的記者突然打斷采訪,“你不要公開撒謊,我們主編沒有和李春平溝通過!”而蔣律師也平靜地表示,“我只是在說我的觀點。”并繼續和記者談案件的情況。 案情回放 李春平的起訴書稱,瞭望東方周刊2004年第36期上刊登了題為《文物大案牽出著名慈善家》一文。該文中稱其在香港委托嘉士得拍賣行,拍賣了在承德被盜的國家館藏文物46件套。 該文章加配的兩張照片用了這樣的文字說明:左側照片下方寫“被李春平拍賣的珍品清乾隆粉彩描金無量壽佛坐像”,右側照片下側寫有“被李春平拍賣的國寶”。而事實上文中和照片所稱文物并不是李春平委托拍賣的,這一報道,使讀者誤認為原告有盜賣國家文物的重大嫌疑。 李春平的起訴書還稱,該文中還引用了一幅自己參加一次慈善捐贈儀式上的照片,配文圖說寫著“李春平:作秀還是真心”。 相關數字 新聞侵權五種類型 “無冕之王”成為法庭上的被告在近年來越來越常見。 新聞侵權主要包括五種類型:一是新聞報道中內容失實。二是新聞報道評論不當。三是未經核實轉載其他媒體報道,事后證實報道不實。四是細節報道或暴露他人隱私導致侵權。五是無中生有和任意拔高,對當事人而言不但沒有抬高聲譽,反倒引起社會的非議。 相關案例 張鐵林“性丑聞案” “皇阿瑪”和周旋的“性丑聞”被炒得沸沸揚揚。張鐵林曾將女歌手周旋、成都商報社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賠償100萬元精神損失費。 凌子風名譽權案 2001年6月,《人物》和《作家文摘》分別刊登的署名曹積三的一篇紀實性紀念文章——講述凌子風晚年再婚生活的《大帥凌子風》一文引來軒然大波,致使凌子風后人一紙訴狀,將作者連同兩家出版社一并告到法庭。 人物鏈接 李春平,擁有3輛勞斯萊斯和長安街邊價值8000萬的宮廷豪宅。《文物大案牽出著名慈善家》一文讓他走上法庭維權。他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為其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費500萬元。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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