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家:中國式繼承--這里繼承靜悄悄(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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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6日 18:14 《中國企業家》 | ||||||||
繼承中的 強力量:地方政府 弱力量:法律 子承父業式的財富繼承更像是一種約定俗成,中國的法律在此是失語的。相反,由于中國民營企業與地方政府之間先天的緊密關系,地方政府往往在企業財富傳承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參見后文:《海鑫:地方政府和家族權威主導的繼承》)一個企業的穩定往往關系到其所在地的經濟命脈。 同時,中國式企業財富繼承目前仍然是“無稅”繼承。最近去世的均瑤集團董事長王均瑤在遺囑中將自己的股份分給家族成員,集團副董事長王均豪表示,并沒有稅務部門來過問此事。 今年以來關于遺產稅的討論不斷,這本來是針對社會大眾的一個法律,當然首先影響到的可能是資產龐大的家族企業,但《中國企業家》接觸到的企業家們對遺產稅的討論反應平淡。“我們不關心,這不是我們應該考慮的問題。”亞龍集團董事長張文榮、均瑤集團董事長王均金都這么說。均瑤集團副董事長王均豪的態度是:“如果國家這方面的法律出臺,那我們就執行好了。”“企業做大了最終還是社會的,”王均金說,“你自己能帶走多少?我們均瑤兄長能帶走什么東西?征收遺產稅也不是要把你挖空吧?把稅征完了企業生存不下去也不可能吧?國家提出可持續發展,它肯定要考慮。如果把民營企業都變成國有了,是不是又要變成計劃經濟呀?” 斯爾麗集團董事長邵聯勤是上海浙江商會的副會長,曾與會員們討論過此事:“我們都認為這不是問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們企業家都是很聰明的,稅率太高的話,利用其他方式方法也會轉移過去的,只要合法。比如要留給兒子,我可以請他到我們公司來做事,工資、股份多給一點,或者買套房子作為公司對優秀高級管理人員的獎勵送給他,這都是可以做的。讓他管理子公司,把股份劃過去,利潤和他分成也可以。”他認為如果遺產稅率定在20%比較合理。 看來,擅長于靈活變通的民營企業相信他們有能力處理財富繼承過程中的法律問題。 繼承順序:兒子第一 中國式繼承在考慮繼承順序的時候,慣性思維是兒子第一,正如前文提到的,這種思維的根源是為了延續家族的香火。 鐘朋榮認為,這種中國人習以為常的子承父業式的雙繼承是保持中國社會財富增長的重要的激勵機制。正是因為可以把家業傳給后代,企業家們才有了永不停止創業的動力。“如果一個企業家老了他的企業就充公了,誰還會這么拼命地干呢?”鐘說,子承父業還會激勵企業家精心培養自己的后代,讓他們在繼承財富的同時也繼承到自己多年的實踐經驗。“而如果是家族外的人來繼承,他恐怕不會有這么大的熱情。” 王均瑤生前有過兩次婚姻,目前的兩子一女均為王與前妻所生。王均瑤在遺囑中把均瑤集團40%股份的大部分給了自己的長子,而對于另外兩個子女和先后的兩個妻子的繼承安排,《中國企業家》試圖從王均金口中得到答案,但未果,可能對中國人來說這個話題太過敏感了吧。 將權力交給兒子的方太集團董事長茅理翔還有一個女兒,卻并未進入家族公司。茅理翔說,這是考慮到家族制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可能遇到的產權問題。他的理論是,最好把錢放在一個口袋里。茅理翔一直沒讓女兒和女婿參與集團的經營,而是提供資金讓他們自己去創業。茅理翔的看法是:“家族制企業里,兄弟姐妹可以共同參股,但不適合共同經營,否則總有一天企業會垮。” 在完成了繼承順序的安排后,家族企業創始人如果對自己身后的財富分配不妥,即使有相應的遺囑,會不會引起家族內部的爭端呢? 前文中已經提到,中國式的繼承是風平浪靜和順暢過渡的。不過,有時候也難免有意外的情況發生。據報道,身價百億臺幣的臺灣商人溫世仁因為中風去世后,因為后事沒有交代清楚,就在他去世后不久,爆出私生女爭家產的風波。一位廖姓女子出面聲稱溫世仁跟她生了一個女兒,并要求一部份的遺產。溫世仁生前雖然握有龐大資產,卻沒有享受過奢華的日子,反而過著像苦行僧的生活,而圍繞他身后遺產的種種風波和人情世故,讓人不勝唏噓。 [上一頁]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