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有責任為員工防治職業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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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3日 08:52 人民網-華南新聞 | ||||||||
朱茂文 據報道,廣西衛生部門近日對去年職業健康維權督查情況進行公開通報,接受督查的用人單位中只有約20%的勞動者參加了職業健康體檢,個別城市甚至出現了“零體檢”,表明全社會對職業病防治的重視程度還遠遠不夠。
其實,這并非廣西獨有的現象,在全國各地不少城市也面臨著“職業病”的威脅。據媒體報道,中國目前超過2億人身染職業病。這個龐大的數據在令人震驚之余,也讓人感到憂慮。承受職業病之痛的是一個個的個體,然而造成職業病的往往是特定的工作環境,也就是說企業在這點上要負有主要責任。 每個人都有選擇職業的權利,倘若有可能的話,誰都會盡量地選擇那些對身體健康傷害較小或無傷害的“綠色”職業。在今天社會不斷增長的就業壓力下,有一部分人就要不可避免地無可奈何地“選擇”那些工作強度大、對身體傷害大的職業。往往這部分人又是對自己身體權益普遍忽視的人群,他們只有到身體被“戕害”得難以維持生存的時候才想到要維護自己的權益。 其實,即使個人重視了企業不重視又有什么用?休息權并不掌握在個人手中,而是掌握在單位手里。就連中央電視臺的著名主持人崔永元患了抑郁癥,領導一開始還不信呢。個人在防治職業病上負有天然的責任,而企業卻起著決定性和關鍵的作用。我國3年前出臺了《職業病防治法》,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設立條件,及其工作場所的職業衛生做了明確的要求。但是,仍然有不少用人單位不夠重視職業病的防治。只有企業自覺地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防治機制,比如建立合格的工作環境,定期讓職工參加職業健康體檢,制定完善的工作和休假制度,規定一些危害較大工作的年限等等,這樣才能夠有效地達到防治整個社會的職業病,讓社會在健康當中持續穩定發展。 《華南新聞》 (2005年05月13日 第二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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