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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亂局:一個紅帽子企業的悲喜劇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 13:25 《法人》
從1995年2002年,曹繼光和美芝公司一次次陷入產權糾紛中欲拔不能,原因就是它頭上的那頂“紅帽子” 美芝亂局:一個紅帽子企業的悲喜劇 文/本刊記者 瑞鑫 22年前的一天,傾注曹繼光無限希望和心血的“深圳市美芝電器公司”正式誕生了。 然而,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時期,美芝公司不可能成為名正言順的私營企業,曹繼光更沒有私營企業家的優越感。為了生存和發展,美芝公司先戴上“紅帽子”后,然后曹繼光再反過來從掛靠單位深圳家用工業公司承包自己出資一手創辦的美芝電器公司。 1984年12月,曹繼光和深圳家用工業公司簽訂的《經濟承包合同》,承包期內超額利潤10%上交發包方,剩余部分30%留廠,70%歸曹所得。到1986年承包期滿,根據協議,曹繼光將獲取700萬的巨額收入。也因此,《人民日報》、《深圳特區報》先后撰文稱曹繼光為“我國第一個公開的百萬富翁”。 但是,由于缺乏法律保護意識,曹繼光在公司任用安排上連出問題。1989年5月份,在美國考察期間由于發現商機,他決定設立海外分公司,并要求董事會延長其在美停留時間以便他集中精力將海外市場經營好。但如果這樣的話,他就必須把國內業務必須委托給另外的人做。1990年2月6日,曹繼光把一紙“代行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的職責,處理公司對內對外的事務”委托書交付給美芝副總張發能。 但是正是這個張發能,使用各種伎倆,先是造成曹繼光“自動退黨”假象,后又取代曹繼光成為公司法人代表。 被取代了法人資格的曹繼光則一直被蒙在鼓里。1991—1993年間張發能幾次出國見曹繼光都擺出一幅匯報工作的姿態,似乎仍愿接受曹的“海外遙控”。 1994年8月,曹繼光返回深圳,方才知道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早已被取消。他11月22日,滿腹疑惑的曹繼光不得不發出“撤銷委托授權聲明書”,宣布1990年2月對張發能的委托作廢。但張發能卻開會宣布 “開除曹繼光”。美芝自此陷入亂局。 1995年初,政府工作組進駐美芝,同時深圳市審計局對美芝公司開始進行全面審計。隨著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工作的展開,曹繼光和美芝公司的煩惱又陷入到復雜的產權之爭。好在審計結束時,1998年,因涉嫌侵吞企業財產,張發能在退出400多萬元款項后,法定代表人被撤消。 但其間曹繼光推薦的美芝公司法人何宗明上任不到一個月,在更改法人代表登記時,“順手”又把美芝公司的出資者篡改了。 2000年3月,根據中央文件深圳市經發局宣布與美芝公司脫鉤。然而曹繼光和美芝員工還沒有來得及高興,深圳市集體辦又一紙通知發到工商局:市集體辦正式托管美芝公司! 2002年4月19日,深圳市集體辦召開“美芝工業公司產權界定專家咨詢論證會”,關于美芝工業公司的原始出資確認只存在三項資金:曹繼光向家用工業公司借的2.5萬元;曹繼光的54萬元承包兌現款;財政撥款44萬元。 其后,由于諸多關系理不順,美芝公司內部矛盾反而更加激化,何宗明先后四次向市政府遞交辭職信,在沒得到批準的情況下,他貼出一紙離職《公告》,干脆對美芝撒手不管。 美芝的最初產權框架并非復雜。但是,歷經幾次法人更替風波和懷有各種目的的產權出資更正,已經到了“理還亂”“越理越亂”的地步。雖然此后,曹繼光四處奔走,向包括全國人大在內的政府各方反映美芝的不平遭遇,但是,美芝和曹本人的境遇一直沒有改觀。這無疑是曹繼光本人和美芝的悲劇,曹也因此自嘲:“我是一個失敗的企業家”。曹繼光當然是一個成功的商人,但是在已經感覺到“紅帽子”身份危機四伏的情況下,他數度主動或者無奈拱讓美芝決策權的作為確實是美芝走向衰弱的最大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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