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外匯查詢:

GE照明遭遇討債風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06:10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 王佑 發自上海

  8月15日,王靕駕駛著一輛黑色別克從陜西西安一路開來,停在了地處上海漕河涇開發區的通用電氣照明有限公司(下稱“GE照明”)總部門口。

  王靕在自己的別克車上,用白色泡沫涂滿了幾個大字:“GE還我血汗錢。”當天清晨恰是上班高峰,路過GE照明的數家隔壁企業員工們都有些驚訝。午休時,幾家企業的職員們在食堂里議論紛紛。

  王是GE照明華北地區的一位經銷商,任陜西華域正業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下稱“華域正業”)負責人。他這次的千里之行,緣起2004年公司與GE照明的一樁生意糾紛所致。

  王靕認為,GE照明沒有履行此前的一些分銷承諾。

  接受百萬貨款委托

  王靕稱,2004年10月,新疆某公司(下稱“B公司”)與GE照明簽訂了一批燈具的合同。但因B公司缺乏資金,不能在年底關賬前及時訂貨,因此GE照明的陜西地區銷售人員與

  王靕主動聯絡,希望他能先期訂掉B公司的這批燈具,并讓利25%給華域正業公司,作為合同利潤。

  做了十年經銷商的王靕,出于對GE照明的信任,同意接受這批委托的貨物。

  2004年11月,華域正業、B公司、GE照明等三方企業分別簽訂了合同。

  王靕稱,華域正業公司與GE的貨物分幾批來訂。為確保不出問題,因此GE照明寫下了相關文件,表示可以幫助華域正業分銷這些產品。在王靕看來,GE照明所出具的就是一種擔保書。擔保期限是2005年5月30日。

  王靕向記者出示了其中一份落款時間為2004年12月的文件,文件中寫道:華域正業公司作為西北地區室內燈具物流經銷商,按合同要求進行了庫存儲備。對該批庫存將通過西區經銷商進行分銷,GE公司確保在2005年5月前通過雙方協作將此庫存分銷完畢。該擔保由通用電氣照明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蓋章確認。

  王靕稱,華域正業與B公司之前沒有任何生意來往,因為有GE照明的擔保,才有他這樣的經銷行為。

  批次出錯GE拒絕退貨

  但王靕后來發現,從GE進貨的部分產品批次,與其與B公司所簽合同的部分貨物批次并不符,于是提出質疑,并要求退貨。

  而GE照明則認為貨物一致,只是貨物型號不同。不過,此時王已經打給GE照明100多萬元的款項,先期支付了部分貨款。

  該批次的貨物涉及人民幣130多萬元,是其與B公司的合同中最貴的一個批次產品。華域正業公司在對產品樣冊的核對下,發現貨物還是不同,即拒絕支付后期貨款并堅持要求退貨。

  2005年5月,華域正業公司多次與GE照明聯系,要求履行承諾以及先前的文件、執行合同或者退貨,但GE照明仍未完全解決,一拖就是1年多。

  2005年10月31日,王決定向GE照明發出律師函并敦促該公司履行承諾和執行合同,但GE照明的答案還是在協調當中。

  GE照明中國區公關負責人在得知此事后向《第一財經日報》進行了了解,但截至記者發稿時,他表示沒有進一步消息。

  GE照明負責法律事務的David先生說,GE照明已經與王進行溝通,且過程順暢。David表示由于涉及商業秘密,不便對外透露。

  王靕已經向GE的全球誠信中心發了電子郵件,希望通過GE總部來解決此事。

  他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在8月14日與GE照明中國區多位高層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才做出了噴車的過激行為。之所以這樣,也因不堪忍受這兩年來GE照明一直拖拉的態度。

  GE總部已重視

  按照王靕的分析,類似上述GE照明的分銷承諾無法兌現的原因,一方面是GE照明在當地的市場狀況較弱引起的,其次則是GE照明的銷售人員壓力過大。

  要求經銷商壓貨(所謂“壓貨”,就是銷售人員希望經銷商能夠多買一些備貨,以便協助其完成銷售指標)的主要地區,集中在GE西南和北方地區。

  而其西南地區的一位GE照明前經銷商分析,數年前GE照明就有這樣的要求。而且,他自己也曾少量“壓貨”。也正因為“壓貨”政策,加上銷售不佳,這經銷商轉投其他廠家。

  GE華南區一位銷售人員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華南區從來沒有出現過類似情況。其考核是按照每季度進行的,確實比較嚴格。而GE華南當地的一位經銷商則說,GE照明也曾提過類似的壓貨請求。但公司還是按照自己的實力購買。而他還表示,GE銷售一般都在11月23日進行年終考核。盡管是否因為“壓貨”的思路導致這一事件的發生尚不明朗,但GE這一件事卻已引起了其總部的關注。據有關人士介紹,GE總部已著手調查這一事件。一位律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GE照明的主要問題還是在于其對分銷承諾的履行。作為全球標本企業的GE,其最為推崇的則是誠信的企業文化。

  “既然承諾了,公司就需要為自己的承諾行為負責,否則GE的責任是不能推卸掉的。”上述律師如此評價。

  (本報綜合新聞中心趙何娟對本文也有重要貢獻)

發表評論 _COUNT_條
愛問(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