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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6日 16:58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湯白露 北京報道 一次爭辯 3個多月前,一位叫呂立山(Robert Lewis)的美國律師與阿里巴巴總裁馬云在北京一次論壇上“吵”了一架。
爭論焦點在于馬云認為,在阿里巴巴并購雅虎中國的談判中,楊致遠邀請的咨詢團、律師團過早地甚至過多地介入了雙方的談判細節。“我26號到美國談判,希望28號簽約。但雅虎請了很多咨詢師與律師,那些律師圍繞不可能發生的事情(風險)用了十幾個小時討論,那天我感覺很失望,我覺得心情不好……” 馬云表示,阿里巴巴沒有請顧問公司,沒有請投資銀行,“我覺得他們把事情搞得越來越復雜……所以我們全是自己做,包括并購以后的文化整合也是自己拿方案……” 隨后發言的呂立山顯然覺得不吐不快,“馬云先生對咨詢專家與律師行業評價不怎么高,我認為我有責任代表律師行業給他一個反饋(波士頓咨詢北京辦事處高級副總裁David C.Michael也受邀列席),就是當你看不到風險的時候,風險已經存在……” 在4月10日的采訪中,呂立山談到上述情形時不禁呵呵大笑。“可能馬云還沒有從律師所或者咨詢公司中尋找到自己需要的服務,一旦找到他一定很開心。” 跨國并購對于中介機構而言是利潤豐厚的大單,在中國本土中介機構不成熟的條件下,幾乎所有跨國并購項目盡落外資中介囊中。中國公司需要他們,但馬云可能擔憂的關鍵在于,當外資中介“挾信息優勢”主導并購的時候,這種情況潛藏著巨大的風險。 曾在聯想并購IBM PC交易中擔任首席律師的John Healy(英國高偉紳律師事務所/Clifford Chance的律師)表示,在復雜的跨國并購交易中,當律師陳述法律意見時,應該扮演天使的角色,而不是恐龍。 事實上,阿里巴巴并購雅虎最終很順利,隨著越來越多的此類跨境并購案發生,一個新問題逐漸浮出水面:在“企業—投行—會計所—律師所”的并購鏈條中,投行最出彩而且獲利豐厚,而律師事務所則遭遇“冷落”。 兩份報告 是企業不能有效地找到適合自身的服務,還是律師事務所不能為企業提供合適的服務? 2006年1月—3月,呂立山所在的路偉國際律師事務所開展了“中國500強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需求調查”。 4月10日,路偉律師事務所發布的上述調查報告稱,公司治理與合同管理是企業最大的法律風險。 調查受訪者來自中國“500強企業”的總經理、總法律顧問、法務管理人員,涵蓋制造業、金融、能源、醫藥等11個行業。上述調查顯示,近七成受訪者認為企業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公司治理,48%的受訪者認為合同管理是當前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重中之重。 從業務類型方面分析,國際業務較大的企業更重視在境外的“并購和分立交易”風險,此項風險防范的管理需求比國際業務小的企業高24%;在對境外商業、法律認識的總體需求方面,前者比后者高20%。 在行業方面,中國制造業更關注有關“資本市場交易”和“財務報告規則”的法律事務,分別比其它行業高34%和30%;金融業對“索賠訴訟管理”的重視程度比其他行業高15%。 報告指出,對國際業務依賴程度較高的中國企業缺少法律人才、預算、法務管理培訓的支持,同時法務部在企業內部地位不高、資源不足、信息不暢,種種因素導致中國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居高不下,嚴重影響中國企業的國際化進程。 據了解,這是路偉國際律師事務所2006年發布的第一份研究報告。2005年該所還發布了另外3份中國企業法律研究報告。 “為什么要起草這么多關于法律風險的報告,就是因為我們來中國這么多年,發現中國企業的法律風險意識很低,一旦走出國門所面臨的法律風險更高。” 路偉國際律師所提供的一份資料顯示,國外大型企業的法律顧問平均具有15年—20年的執業經驗,英國石油(BP)的內部法律顧問平均執業經驗近20年;此外,國際大型企業在法律事務管理方面的投入約占企業年利潤的1%-3%,是中國企業預算投入的50倍以上。 由于歷史原因,中國企業的法務管理團隊通常由從業時間短暫的年輕人組成,其中大多數人缺乏國際談判經驗,而國際合同管理是企業法律風險管理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 美邁斯律師事務所亞洲業務負責人Howard Chao表示:從商業角度來看,(中國)目標公司極富吸引力,但從法律角度來看,它們的合同管理做得很差,在所有權方面甚至非常含糊。 普華永道一位上海合伙人認為,中國私營企業的財務記錄通常比國有企業更為隱諱,因為國有企業必須向政府監管機構負責。 業界律師、會計師及咨詢師也表示,評估中國企業難度很大,企業的財務記錄往往讓人摸不著頭腦,因而開展全面細致的前期估價工作面臨很大困難。 美邁斯律師事務所的一份報告稱,盡管商務部制訂了一套針對批準并購交易的詳細標準,但為了幫助當地企業,或者當交易過于復雜時,政府部門往往延緩交易進程。 “這種現象在與省級以下的政府機構打交道時比較常見,因而,投資障礙尤為明顯。”美邁斯的上述報告指出。 路徑之選 當其他外資律師所大肆招攬跨國公司的業務時,美國普衡律師事務所已經悄然將中國客戶的業務比例提升至三分之一。現在該事務所正為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的新股公開發行提供核對業務,其合伙人表示以后將鎖定那些渴望國際化的中國工業企業為目標。 不少外資律師所抱怨,在中國代理跨國公司的本地業務相對簡單而且能贏利,代理中國企業則恰恰相反。原因在于他們不得不針對中國客戶制定另外一套收費體系,雖然業務仍然沒有起色,但是鑒于代理權的競爭絕大多數外資所還是制定了不同方案。 “事實上,外資律師事務所與本土企業之間的復雜關系并不是一個難解的悖論,而是需要互相積極配合接受。”4月6日,高盛高華大中華區總經理朱偉在采訪中表示。 “我們必須理解,中國企業正處于新興崛起的成長期。”朱偉說,對于如何深入理解法律服務的重要性,中國企業正在交學費。 從2004年開始,國資委在大型國有企業率先推出總法律顧問制度,并將這一職位的級別設定為企業高管層副職。但是路偉律師所的調查顯示,總法律顧問制度推出以來,實際情況和國際標準還有差距。呂立山認為,除了一些制度因素之外,這種現狀的形成,與中國的商學院近些年在企業法律風險管理課程設置上的缺漏有關系,“中國商學院教育沒有慮及此類人才的培養。” 據呂立山透露,路偉國際律師事務所正在準備與國內優秀的商學院合作,搶先推出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高級研修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