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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盛魁:雄踞邊塞200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1日 15:12 《中國商界》雜志
文/本刊特約撰稿 丁平 在清代至民國初年,作為從事邊境貿易的旅蒙商,它們在蒙古地區的經營活動相當活躍與昌盛,開設的各種商店字號尤為眾多。有的歷經數百年經久不衰,諸如歸化城(今呼和浩特市)的大盛魁、元盛德、天義德三大號等。其中大盛魁又首屈一指,從其創立至民國十八年(1929年)總號倒閉,在長達兩百多年的經營活動中,產生過巨大的影響。 崛起于內蒙古大草原 大盛魁的創始人,即清初山西太谷的王相卿和祁縣的張杰、史大學三人。他們初為肩挑貨郎,販運雜貨于蒙邊地區,經營小本生意。康熙中葉,清軍駐防殺虎口,王相卿等三人充當了該部的伙夫、雜役,經常往來于歸化城,為部隊來買食用的牛羊等貨物。康熙三十五年(1698年),準噶爾部首領噶爾丹叛亂,圣祖玄燁親征時,王、張,史結伙跟隨西路撫遠大將軍費揚古出征部隊一起隨營貿易,由于他們承運糧餉等軍需物品發跡,遂留駐于烏里雅蘇臺屯軍城,稍后,以王、張、史三人為主體,結合殺虎口幾個人合伙組成“吉盛堂”,粗具商號的雛形。約于康熙末年,進而一起創立了大盛魁。大盛魁的三個創始人中的王相卿所起作用最大,是首任經理,人稱“王二疤子”,生得身材高大,臂力過人,最初他同張、史二人合伙當商販,由于營業不佳,生活艱苦,張、史二人心灰意冷返回原籍謀生,只有他獨自留下。不久營業好轉,他又把張、史二人邀來,組織通力合作,創立了大盛魁。據說,大盛魁把桃園劉、關、張三人的畫像作為財神來供奉,就是表義即崇拜桃園三兄弟的“義氣”,有標榜大盛魁三個創始人的“義氣”。 大盛魁成立的確切年代,眾說不一。現呼和浩特市席力圖召(延壽寺)佛殿前有一橫匾,正中寫著:“陰山古剎”四個大字,右端第一行寫著:“大清雍正甲辰上春吉日”,第二行靠近下邊寫著:“大盛魁敬獻”。根據這一記載,大盛魁在雍正二年(1724年)應該說已是一家有一定規模和影響的商號了。 大盛魁的旅蒙貿易歷史,大致與清王朝的盛衰興亡相始終。它一直是一家“人力合伙”經營性質的商號。總號設于歸化城(初設于烏里雅蘇臺),以烏里雅蘇臺、科布多為中心,活動于外蒙古和內蒙古西部地區。它擁有清廷所發的“龍票”(即蓋有皇帝印璽的經商信票),以放“印票”帳(“印票”即為清代蒙古王公貴族需要貸款銀兩和賒購貨物時,由蒙旗官府開據蓋有官印的借契。并在借契上注明:“父貸子還,夫債妻還,死亡絕后,由旗公還。”它具有金融債券的性質。)為主要業務,經營日用百貨、牲畜、皮毛、藥材。到嘉慶初年,大盛魁已發展成為稱雄于塞外蒙古市場的壟斷性大商號。同治到光緒初年為其極盛時期,已積累了兩千萬兩的巨額資本,每年貿易金額達九百至一千萬兩銀子。大盛魁做出如此令人矚目的業績,靠的主要是它獨具一格的經營模式。 歷史上第一家股份制企業 大盛魁經營管理的基本框架,是一種伙計制、學徒制、雇傭制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體制。它既是晉商經營傳統的繼承和發展,又是經其幾代人逐步形成的約定俗成的習慣法。 大盛魁是一家“人力合伙”經營性質的商號。從其創立起,一以貫之地實行伙計制經營。這種伙計在大盛魁商號,是由三部分人員組成:有股份人員、無股份人員和學徒人員,通稱從業人員。其中,有股份人員包括經理、坐任掌柜和其他頂生意的掌柜。大盛魁后期的從業人員總數達到1500人以上,其中有股份人員90多人。大盛魁頂生意的規矩不同于一般的旅蒙商號。首先它是頂身股,而不是頂財股;別家頂生意的人員從一厘五毫或二厘(十厘為一股)開始,而它卻以幾毫為起始點;它的紅利分配亦屬特殊,別家是按實際盈余分配紅利,而它則長期按固定數,盈余多不多分,盈余少也不少分;別家除在商號未出師的學徒外,上至經理,下到一般伙友,均可以頂生意,而它卻只有高級從業人員才有資格頂生意。因此,大盛魁是用股份來分級別和地位的,級別低的應服從高級別的。它的經理級別最高,地位也就最高,是商號內最高職權的決策者和行使者,每一個從業人員都受他的支配。一切號規都是經過伙友公議,由經理決定,這使人感到大盛魁封建家店色彩非常濃厚。更甚的是,大盛魁在有股份人員中,又分為兩種不同的身份和待遇:一是稱“己”的人員,一是不稱“己”的人員。這兩部分人員,不僅在稱謂有區別,而且在“萬金賬”(舊時商號開業時,設立的底賬。)上的寫法亦有區別。稱“己”的人員可準許參加號內重要會議,查看“萬金賬”及過問號內的公存。這部分人員是大盛魁的最核心的骨干人員,因此,它的內部有一句頗流行的話:“生意好頂,‘己’字難得”。無股份人員被稱為吃勞金的人員,是大盛魁最大量的從業人員,他們都是本商號內學徒期滿后留在號內的人員。這部分從業人員只領工薪,不參與分紅利,處于無權的地位。 學徒在大盛魁的從業人員中占有很大比例,又是其中最廉價的勞動力。大盛魁對學徒的選擇、培訓,要求是極其嚴格的。學徒從入號開始,首先要求事事、處處做到以店為家。頭三年要學會記賬、珠算和掌握貿易常識,并要求做到三個熟悉:熟悉蒙語、熟悉蒙情、熟悉蒙人。第四年就派至前、后營兩柜(大盛魁稱烏里雅蘇臺分莊為前營柜,科布多分莊為后營柜,歸化城總號為城柜)實習經營草原生意,必須在前、后營兩柜各學三年,務求達到精通草原貿易的業務。如:在收購牲畜時,不需過稱量其體重,單憑一看二摸,測估它的重量,上下不差一二市斤。學徒入號后必須在號內學滿十年,才許第一次回家探親,第二次縮短為六年,第三年縮短為三年,以后每三年準回家探親一次。學徒被開除者,不得再回本號。 大盛魁內部基本分為兩種人員:從業人員和雇傭人員。其中雇傭人員是大量的,包括工人和牧民。大盛魁后期這些人員的總數約在5000人以上。雇傭人員分為內工和外工、長工和短工、月工和日工、大工和小工、包工和零工等。工種又分為收養駱駝和拉駱駝的、馬班頭和馬倌、羊班頭和羊倌、鐵工、木工、氈匠、皮匠、麻繩匠、伙夫等。對各種工人、牧民等工資一律按月發給,不論其從業年限長短,均不得在號內頂股份,對勞績突出者也不能提拔為號內的從業人員。當雇傭工人的時候,除規定工資外,還規定伙食。說是平時莜、蕎、豆面挨著吃,初一、十五吃肉,但實際并不按規定的伙食標準吃。所以工人們說:“多吃莜蕎少吃豆,初一、十五不見肉。”這些雇傭人員與商號的從業人員不得同吃同住,處于低人一等的地位。 駝隊踏出新“絲綢之路” 在商業貿易活動中,大盛魁采取了機動靈活的貿易方式,本著利大大干,利小也干的原則,統籌兼顧各個方面的業務。其實際經營范圍,大致分為四大部分:放“印票”賬、日用百貨、牲畜與皮毛、藥材與土特產。大盛魁對外蒙古地區的貿易,不是依靠開設鋪面、在柜臺上做生意,而是依靠駱駝,組成商隊進行流動貿易。它基本分為兩種:一是到各蒙旗進行流動貿易,二是走草地串蒙古包從事零星售貨業務。在外蒙古這種流動貿易商隊,四分之三屬前營柜管理和領導,其余由后營柜及在光緒年間開設的庫倫分莊來管理。這兩種貿易商隊經營商品非常廣泛,大致分為六大類:穿戴服裝用品、飲食茶點用品、生產工具用品、家具器皿用品、裝飾頭戴用品、宗教祭祀用品。同時對蒙古王公貴族、上層喇嘛,則按其欲望供應精致奢侈的物品,收購的貨物主要為牲畜、皮毛、藥材和土特產品,牲畜主要是羊馬,活羊是易購易銷的大宗商品。 大盛魁走貨品種多、數量大,多數貨物走歸化城至前、后營這條運輸線,歸化城至前營四千余華里,前營至后營一千余華里。沿途要經過漫長的戈壁,有十八站沒有河水,須打井。在烏里雅蘇臺東南路上,還有雪山。這條路路線長,很難走,要是自己沒有大量的運輸工具,或沒有豐富的經驗和相應的設備,是不容易通行無阻的。大盛魁運送貨物,全憑駱駝。前營柜設有一個規模很大的駱駝飼養牧場,飼養的駱駝,少則1500峰以上,多時超過3000峰。后營柜規模更大,經常養牧著5000峰左右。大盛魁每年由歸化城運往外蒙的貨物,通常是以房子的數目來計算的。每年派出去的房子,也沒有固定的數目,通常出十幾頂房子,少時八九頂,多時二十幾頂,總之出房子之多居歸化城各大旅蒙商之首。每頂房子包括14把子駱駝。每一把子有14只,共是196只駱駝,加上領房子掌柜們的乘馬4匹,總共200峰,按15頂房子計算,共有212把子,2940只駱駝。到了外蒙古以后,就把每把駱駝,作為一個單位,改組為小房子,分別到各旗進行流動貿易。在每頂房子中有負領導責任的領房子的,有管理引路尋水及安排食宿的班頭,有負責給駱駝治病和給馬釘掌的先生,還有輪流下夜和挑水做飯的工人,一隊駱駝要帶七八個或十來個巨獒,為夜宿防狼。駝隊走的時候,按人數預備兩個月的白面、莜面、炒面、炒米和相當數量的黃醬、黑醬,同時還炒些豬羊肉炸醬,吃完后路上買羊,陸續再炒。大盛魁在運送貨物方面也有自己一套經驗。如包裝木碗的時候,碗與碗之間墊些稻草,用氈包起來,上過鐵鉤子使勁捆好,往前后營發十幾個馱子,走四五千里路,馱子起卸百十次,到了地頭一個都不損毀。這條路上有甜水,也有苦水,苦水人不能吃,就得馱上甜水以備做飯煮茶。它訂制的水桶,用的是伏天烘曬干的木板。做的時候,桶上有四個木楔子,不一次往下打,要經過風吹雨灑太陽曬。曬上十來天,才往下打一次。打上三四次,就釘得很緊了。外面再加上三道鐵箍,走上幾千里路也不會漏水。 大盛魁的貨源,基本上是依靠它出資開設的小號生產和采購。它的小號遍布各地的各行各業。如設在歸化城的有:天順原綢緞店、東盛昌發貨店、德享魁牲畜店;設于山西祁縣的有:三玉川、巨盛川兩大茶莊;設于北京的有:協盛昌、協盛公、協盛裕京羊莊;設于天津的盛記毛莊和設于漢口的漢口馬莊。 大盛魁進貨還有一個渠道。一是凡購進大宗貨物,要是會價三百兩銀子以下的,現款交易,不駁價,表示厚道,以招致“相與”;若價高貨次,永不再與共事。二是對于手工業產品的訂貨,它就在各行各業中各選擇生產各牌產品的一二家,世代相處,絕不隨便更換。這樣在歸化城和各地的各行業都有大盛魁的老“相與”,別家商號購買不到的貨物,大盛魁卻貨源充足。 大盛魁為其貿易活動的購銷兩旺,以擴展經營領域,利用它雄厚的公積資本,興辦了金融業。道光年間,大盛魁出資開設了大盛川票莊,總號設于山西祁縣城內,先后在北京、天津、上海、漢口、沈陽、卜奎(今齊齊哈爾)、安東、營口、錦州、張家口、多倫,歸化城、包頭等地設立莊口,做匯兌生意。北京莊口在清代和吏部、禮部亦有往來關系,滿漢官員在該莊存借款的不少。外蒙古和大盛魁有“印票”賬的王公貴族,進京值年班時,由于遠道跋涉,費用浩繁,必須有大量的銀兩才能滿足需求。王公們自行籌湊,既有困難,途中又不便攜帶。大盛魁就利用這種機會,進行貸款。這種貸款向由各旗按人丁分攤,例如,1891-1892年(光緒十七—十八年),扎薩克圖汗盟長阿育爾公三次向大盛魁借用86603531兩銀子,都按扎盟二十旗的人丁分攤。 昌盛不衰的經營之道 在長達二百多年的經營活動中,大盛魁展示了它昌盛不衰的經營風貌,它的成功也與崇尚信譽的經營作風密不可分。大盛魁承襲晉商的勤儉與注重信義取悅人心的商德,在營業服務方面,千方百計地取信于顧客,建立和發展了“信用貿易”、“永恒主顧”的關系。大盛魁的主要貿易對象在外蒙古地區,蒙古族牧民游牧于廣闊的草原,或多或少地保留其民族源遠流長的共同生活習俗。因此,大盛魁從總號、分莊到流動貿易商隊,為拓展做生意的領域,精心研究蒙民的習俗和日常生產、生活的需要,盡力迎合蒙古人的消費心理。如磚茶是蒙民生活的必需品,大盛魁經銷磚茶,力求適合蒙民的口味。它的小號三玉川是祁縣最大的茶莊,在產地自采自制各種磚茶。它采茶的地方有三處:湖北蒲圻縣的羊樓洞、蒲圻縣與湖南臨湘縣交界的羊樓司、臨湘縣的聶家市。自制的磚茶有:二四磚茶、三六磚茶、三七磚茶、三九磚茶(大盛魁裝磚茶的箱子,大小是固定的。一箱子裝二十四塊的,名為二四茶,裝三十六塊,名為三十六茶)。日久成習,前、后營等處蒙民,喜歡喝三玉川采制的三九磚茶,只要有“三玉川”標記的,就信得過。大盛魁每年約走四千箱“三九”磚茶,每一箱子茶值價十二三兩銀子。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和民國元年(1912年),外蒙磚茶缺乏的時候,大盛魁一年走過一萬多箱磚茶。鑒于牧民居無定處,缺醫少藥,大盛魁要求其伙友做生意兼學中醫中藥知識,經常為各地牧民治病兼營藥品。并依蒙醫藥用習慣,將藥包分成24味、36味、48味、72味四種包裝,在藥包上用蒙、藏、漢三種文字注明藥名和效用,頗受蒙醫和牧民的歡迎。據傳說,王相卿初到烏里雅蘇臺時,適有某王公的女兒患病嚴重。王將自己所帶的藥品,如“龜靈集”等特效的成藥,送給病人服用,很快痊愈。某王公為了報答,就把王的三兒子王德涂招贅為婿。由于此關系,大盛魁的營業更見發展。再如:每年漢族過春節時,蒙民習慣過“白節”。大盛魁悉知蒙民過節時也喜歡吃餃子,但他們不會制作,于是每年冬至后,前、后營兩柜組織員工伙友大量加工餃子,冷凍儲藏,在臨近春節時,便運往牧民屯營地,作為應時商品供應。因此蒙古人稱它經營的商品齊全:“上至綾羅綢緞,下至煙酒蔥蒜。” 大盛魁在經營中,既做大生意,也不放過針頭線腦的小生意,對別家不甚注重而又有發展前景的生意,更是著力拓展。它的經營風格是全面兼顧。每年大盛魁從外蒙往歸化城販運羊、馬是它的大宗生意。大盛魁的一個重要業務是放“印票”賬時,其中一種形式是賒銷貨物,收“印票”賬時,只收羊馬,不收別的東西。凡經收賬人員和工人挑選上的羊馬,都作了價,打上火印,然后由各部、旗派人把羊馬送到指定的集中地點,大盛魁按牲畜的房子,憑火印接收羊馬。按照接收的數目予以收賬。它每年販運的數量,最少的時候不低于十萬只,最多的時候達到二十萬只。像大盛魁這樣的長期大量地遠途販運羊馬的商號,在中國歷史上是少有的。大盛魁雇傭的趕牲畜的員工,多半是父子相傳,門里出身,都具有一整套祖傳的趕運羊馬的技術和經驗。大盛魁的羊,走幾千里路不掉隊,辦法是:把一頂羊房子的一萬五千多只羊,分成十幾群,每群一千多只,兩個人起運,行走起來,各群的先后距離約二里路,整群前后相距約二三十里。前頭第一群有掉隊的羊,就由第二群收容,以此類推。到最后一群就都收容起來,慢慢走。末一群羊,最初分配的數目就比較少。趕羊的人技術也高,他能把掉隊的羊收容起來趕到目的地。每天趕羊到了休息地,必須選最好的“底窩”讓羊群休息。“底窩”就是過往的羊群在這塊土地上曾經休息過夜,日久天長,羊拉的糞底厚,用羊糞發暖,羊在這樣的“底窩”上休息過夜,不易生病。大盛魁由外蒙向歸化城市場趕馬,是24個趕馬員工趕一頂房子的馬群,約一千五百多匹,趕馬員工分成兩班,每12個人為一班,輪流行走、休息。如遇到沒有河水需用井水飲馬,馬多井少時,每頂房子的馬匹和員工再一分為二。大盛魁由外蒙趕運到歸化城的馬匹,除選送軍馬外,大部分通過歸化城的羊馬市場批發給各地販馬客商,經銷于全國各地;一部分由大盛魁的總號另組織人員趕運,直接銷售于各地市場。這些馬匹分四路趕到山西洪洞縣、長子縣、河南開封府和直隸定州,在幾個定期的騾馬大會上進行銷售。大盛魁在經營中也能做到人棄我取。如它在道光、咸豐年間的經理王延相,在他擔任總號貨庭掌柜時,有一個時期存白、蘭綢緞等為冷背貨,而他卻大量低價購進,號內人員表示不同意,但經理力排眾議,支持王延相的做法。原以囤積來控制市場,可恰巧不久皇帝去世派上用場,這批存貨賺了巨大的利潤。因此,大盛魁的經營思想和作風成為當時旅蒙商效法的榜樣。 大盛魁在長達二百多年的商業貿易活動中能經營自如,成為一個稱雄于塞外蒙古市場的封建壟斷性大商號,關鍵在于創造了獨具一格的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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