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茜 吳哲 梁嘉敏
粵首次出臺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比折算后的全日制最低工資高六成
繼今年7月12日我省大幅提高全日制職工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后,昨日,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正式向外界發布廣東首個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全省劃分為五個類別,其
中廣州地區最高,為7.5元/小時;最低的一類為4.3元/小時;深圳不在此次標準的適用地區內。標準將從2007年1月1日起執行。
標準折算
比全日制最低工資高60%
據悉,此次出臺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共分為五類,一類為廣州,7.5元/小時;二類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6.6元/小時;三類為汕頭、惠州、江門,5.8元/小時;四類為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4.8元/小時;五類為部分縣,4.3元/小時。深圳市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執行。
筆者了解到,此次發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在我省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及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勞動者之間的差異等因素,用全國統一的測算公式來確定的。標準水平比折算成小時的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約高60%,在全國居于前列。
與今年調整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方式一樣,這次發布的標準,由省政府直接指定各市的最低工資標準。但《通知》同時規定,允許經濟發展水平與市區差異較大的市轄縣或縣級市,選擇比市區低一類的標準執行,并要求與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范圍相一致。
適用對象
同一單位日工作不過5小時
近年來,我省以小時工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明顯增多。據初步調查統計,目前全省采取非全日制形式就業的從業人員至少有250多萬人,占全省勞動者的5%左右。就業范圍主要集中在環衛、家政、餐飲等服務業,以農民工和早期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等群體為主。
據介紹,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有關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由于工作穩定性差、勞動強度大、勞動保護及福利待遇差、工資收入較低等特點,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極易受到損害。制定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有利于切實保障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進一步改善就業環境,緩解潛在的社會矛盾。
標準意義
是保障標準不是分配標準
省勞動廳有關負責人強調,該標準是非全日制就業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用人單位雇傭非全日制勞動者,不能低于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也不應以政府公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作為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標準,更不應以非全日制勞動者是靈活就業人員為由,肆意壓低工資成本來增加企業利潤。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只是一個保障標準,不是分配標準。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根據市場的發展和企業的實際,與勞動者平等協商合理約定工資。勞動者也不應將提高收入依賴在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上,而應通過提升自身的能力來增加自身的收益。
該負責人表示,希望廣大非全日制勞動者能主動學習勞動保障法律知識,掌握最低工資規定等法律法規,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等侵害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向工會反映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舉報。
廣東省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表
類別 工資標準(元/小時)適用地區
一類 7.5 廣州
二類 6.6 珠海、佛山、東莞、中山
三類 5.8 汕頭、惠州、江門
韶關、河源、梅州、汕
四類 4.8 尾、陽江、湛江、茂名、
肇慶、清遠、潮州、揭
陽、云浮
五類 4.3 部分縣
說明:以上標準包含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繳納的最低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深圳市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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