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6日電 (記者 曲志紅) 新聞出版總署日前公布《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和《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對記者證的發放、使用、管理和記者站的設立、登記備案、業務范圍等都作出相應規定。此舉是國家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新聞記者隊伍管理、規范新聞采編活動、依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的重要舉措。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的制定,旨在規范新聞記者證的發放、使用及管理,保障
新聞記者的正常采訪活動,維護新聞記者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規定,我國新聞機構使用統一樣式的記者證,證件名稱為“新聞記者證”,由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印制并核發。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制作、仿制新聞記者證,不得制作、發放專供采訪使用的其它正式證件。
這個辦法對記者證的審核與發放、使用與更換、監管與責任等作出了明確具體規定,強調新聞記者證持有者從事新聞采訪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同時也特別指出,新聞記者證不得用于經營性活動、非職務行為以及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和違反新聞職業道德的活動。
根據這個辦法,新聞采編人員從事新聞采訪工作必須持有新聞記者證,并應在新聞采訪中主動向采訪對象出示。新聞記者證持有者離開本新聞機構或者采編崗位,新聞機構應及時收回其新聞記者證,并立即向發證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指出,被采訪者以及社會公眾可以對新聞記者證持有者的新聞采訪活動予以監督,可以通過“全國新聞記者證管理及核驗網絡系統”驗明新聞記者證真偽,并對新聞記者證持有者的違法違紀行為予以舉報。
而為了適應報社開展新聞業務的需要、維護記者站的工作和管理秩序制定的《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強調,報社記者站是報社根據新聞采訪需要在其登記地以外地區設立的從事采訪、組稿、通聯等新聞業務活動的派出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從事出版物發行、廣告、開辦經濟實體及其他經營活動,不得設立分支機構。此外,報社也不得以辦事處、通聯站、工作站等名義設立從事新聞業務活動的其他派出機構。
根據新的《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只有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設立并獲得報紙出版許可證,同時有新聞采訪業務的報社,可以因采訪所需申請設立記者站。教學輔導類報紙、文摘類報紙、高等學校校報等不得設立記者站。申請設立記者站的報社必須具備有效管理記者站的條件和能力,同時,記者站需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需有維持日常工作的資金來源;派駐記者站的記者須是持有新聞出版總署核發的新聞記者證的報社專職人員。
這個辦法特別指出,記者站不得設在黨政機關,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也不得兼任記者站工作。
這兩個管理辦法自2005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
我國現有新聞記者近15萬人
全國統一換發新聞記者證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據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提供的最新數據,目前全國有近15萬名記者領取了新版新聞記者證,他們就是活躍在我國新聞采訪領域的主要力量。
換發新聞記者證工作每5年進行一次,2003年底開始的這次換發,對記者證的制作、發放、審核、管理等進行了一系列重大變革。新版記者證改變了以往根據報社、期刊、通訊社、電臺電視臺等不同媒體類型分別設計,版式、樣式各不相同的辦法,采取統一樣式、統一名稱、統一編號發放;印制中使用多項高科技防偽技術,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偽造假冒;專門建立了“全國新聞記者證管理及核驗系統”,受理記者證的申請、審核、發放、年檢、注銷、吊銷等,實現對全國記者證的科學管理;同時,首次對全國社會公眾提供記者身份查驗的便捷方式,有利于社會監督。
據介紹,從2003年11月起開始,全國各新聞機構陸續通過“中國記者網”為符合換發條件的新聞采編人員申請并領取了新版新聞記者證。到2005年1月底,經審核發放的新版記者證已達146541件。其中,報紙和新聞性期刊領取新版記者證的有7萬多人,電臺和電視臺有6萬多人,通訊社約有2000人。
根據新公布的《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從3月1日辦法實施之日起,舊版記者證將一律作廢。(曲志紅/新華社發)
我國新一代新聞記者隊伍:年紀輕 學歷高 女性多
到今年1月底,我國持有新版新聞記者證的新聞采編人員約達15萬人。根據本次統一換發記者證時的統計資料,目前,我國這支記者隊伍顯示出中青年多、高學歷者多、女性從業者多的鮮明特點。
據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的統計,目前已經換發新版新聞記者證的近15萬名新聞采編人員中,98%以上擁有大專以上學歷。其中,大學本科畢業生最多,為64%;大專學歷者其次,為20%;碩士學歷者占13%;擁有博士學歷的占1%。
在這近15萬名新聞記者中,絕大多數為中青年,其中20至30歲青年人最多,占29%;30至40歲中青年人占27%;40至50歲中年人占24%;50歲以上者只有20%。新聞隊伍的年輕化,由此可見一斑。
如今,無論普通的日常采訪,還是各類重大新聞事件的采訪,到處都可以看到女記者的身影。本次換發新版記者證的統計進一步證實,目前我國的新聞采編從業人員中,女性的比例高達41%。其中尤以期刊記者中女性最多,在已經申領新版記者證的1300多名新聞期刊記者中,女記者有700多名,超過一半以上。可以說,在新聞采訪領域,女記者已頂起“半邊天”。(曲志紅/新華社發)
真假記者,網上一查立見分曉
“假記者”目前在一些地區十分活躍,一些不法分子使用假記者證招搖撞騙,危害社會和公眾利益,也引起不明真相的群眾對新聞記者隊伍整體形象的誤解。新公布的《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在規范記者證發放、使用的同時,也制定了有關針對性措施,讓“假記者”立現原形。
記者證是新聞記者身份的證明,也是被采訪單位和社會公眾確認記者身份的依據。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以往的記者證,根據報紙、新聞性期刊、廣播、電視、通訊社等不同媒體類型分別設計,名稱、顏色、版式各不相同,防偽技術含量低,易于仿冒,人為地增加了公眾分辨其真偽的難度。
2003年至2004年,新聞出版總署以統一換發新聞記者證為契機,對全國新聞機構的記者證進行了全面清理,全國統一換發的新版新聞記者證,采取一系列措施解決這個問題。
一是新版記者證名稱統一為“新聞記者證”,統一編號,統一證件樣式,不再區分不同媒體;二是新版記者證采用了9項高科技防偽技術,可以有效地防止不法分子仿冒偽造;三是建立“全國新聞記者管理及記者證核驗網絡系統”(簡稱“中國記者網”,網址為http://press.gapp.gov.cn),新聞記者證的申請、審核、注銷、吊銷、年度審核等各項管理工作全部在網上進行;四是所有經審核發放的合法新聞記者證全部上網,社會公眾可隨時通過“中國記者網”核驗記者證真偽,并對新聞記者的違規行為以及假記者的非法行為進行舉報。
這些措施現都納入新的《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作為管理規定明確下來。他還指出,從3月1日新辦法實施之日起,舊版記者證將一律作廢。(曲志紅/新華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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