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加班康師傅被罰 狀況無改善員工狀告勞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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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4日 01:00 信息時報 | |||||||||
該案昨日二審開庭,5名原告堅稱勞動局應徹底查處杜絕超時加班現象不能發整改書了事,勞動局回應稱權力有限無權采取強制措施 時報訊 (記者 李朝濤) 向勞動局舉報單位超時加班,雖然單位被罰3萬元,但超時加班現象依然嚴重。昨日上午,引起廣泛關注的郭某、徐某等5員工狀告廣州開發區勞動局行政不作為案二審開庭。原告堅稱勞動局應徹底查處杜絕超時加班現象,而不是光發整改書了事
員工投訴 超時加班公司被罰款 今年5月21日,郭某、徐某等人向廣州開發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著名品牌“康師傅”方便面的生產企業之一——廣州頂益食品有限公司(下稱廣州頂益)加班時數嚴重超出法律規定。 他們在寫給開發區勞動監察大隊的《投訴信》中說:廣州頂益生產員工兩班兩倒,每天12小時,每月近30天。每月長達200小時的加班工時令員工們身心疲憊,工傷頻出。直至今年4月份,廣州頂益才在員工要求下實行周休一日。但生產員工還是每月加班140小時。他們認為廣州頂益違反《勞動法》規定,加班時數嚴重超標,因此請求廣州開發區依法查處、督促改正,并將最后結果通知舉報人。 6月10日,勞動局派出勞動監察人員前往廣州頂益調查處理,初步查明廣州頂益存在超時加班現象,遂下達了《限期改正指令書》,并責令其在6月30日之前整改完畢。今年8月9日,勞動局又作出處罰決定,對廣州頂益作出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行政處罰。 6月28日,廣州頂益提交《整改報告》承認超時加班的事實并提出了整改計劃。第二天,廣州頂益向勞動局提交了《“綜合工時制計薪”申請報告》,并得到了勞動局批準實施。 行政官司 勞動局被告行政不作為 事情并未到此結束,5名員工發現,廣州頂益并沒有就此改正,超時加班現象也沒有就此改善,“頂益公司仍以綜合工時制為由,依舊對生產員工實行每班12小時作業,加班時數依舊超出法定標準”。不僅如此,尹某、仇某、郭某、徐某、黃某這五名參與投訴的員工還被調離了崗位,至于調動的理由,5人均被領導告知:“原崗位需要超時加班”。 今年8月9日,5人以“行政不作為”將勞動局告上法院。原告認為,勞動局接到投訴后僅僅發出整改通知書,并未跟蹤落實整改情況,應該視為“未有效履行法定職責”。請求法院判令勞動局:依法查處廣州頂益的違法行為,并予以督促改正。 一審敗訴 原告上訴將官司打到底 今年10月8日,此案在廣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一審開庭,頂益公司作為第三人也出庭接受法庭調查。 同月27日,開發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勞動局各項措施已經促使廣州頂益合理安排原告的工作時間,5原告的超時加班情況也已得到有效改變。至于打官司的5位員工仍然認為其他員工還存在超時加班的問題,法院認為行政訴訟的原告只能以自己名義、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起訴,因此法院駁回了5人的訴訟請求。 5原告不服一審判決,又上訴到廣州市中級法院,此案昨日開庭。 庭審焦點 光發整改通知書行不行? 昨日庭審中,5原告認為,“超長加班多年以來一直存在,勞動局處理的最終結果竟體現為我們的調離。問題并沒有根本解決!勞動局是行政執法部門,他們有責任去徹底改變這種情況。” 勞動局昨日答辯稱,勞動部門權力有限,“法律只賦予他們下發《限期改正指令書》的權限”,如果公司對指令書置若罔聞,勞動部門也無法“采取強制措施”對違法現象進行整改。 勞動部門還表示,目前的廣州頂益已經實行綜合工時制,綜合工時每半年為一個周期,因此只有等到周期結束的時候才能對廣州頂益的用工情況進行評估,如果評估時發現廣州頂益仍有超時加班現象,勞動部門仍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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