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龍露)本想靠翻譯外文資料掙點外快,卻不想反而搭了工夫還賠了保證金。金相南先生說,與他有著同樣遭遇的還有100多人,損失總計達數萬元。
金相南說,12月初他從一本周刊上看到一家叫“飛達時代信息咨詢中心”的企業連續刊登招聘廣告,招聘兼職抄寫員和翻譯。12月7日,金相南來到萬壽路恒欣商務大樓310室“飛達時代信息咨詢中心”,一位自稱姓魏的經理接待了他,說公司招抄寫員和翻譯,抄寫
員交300元資料保證金,翻譯交500元資料保證金。按件計費,抄寫1000字20至50元人民幣,翻譯1000字80至100元人民幣,可以按月交件,也可按周交件。金相南聽后,交了500元保證金后,領了10000字的翻譯活,與該公司約定12月27日交件。到12日時,金相南譯完了資料,并給“飛達時代信息咨詢中心”打了電話,詢問是否可以提前交件領新活。還是魏經理接的電話,讓他17日到公司。12月17日,金相南來到萬壽路恒欣商務大樓310室,卻發現“飛達時代信息咨詢中心”已經人去樓空,打公司的電話也沒人接。當天晚上,在公司外等著領錢的還有二十多人。其中有的16日就來過。有人說,此前在公司領過錢,但都是幾十元錢的短期抄寫,與交的幾百元保證金比根本回不了本錢。物業管理人員說:“飛達時代信息咨詢中心”租了兩個月的房,可租期沒到人就走了。大家一起報了案,民警一查,該公司有執照,法人姓王,不屬詐騙,屬合同違約,應找仲裁部門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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