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200萬資助專門人才 三種情況不能申請資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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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7日 08:21 北京娛樂信報 | ||||||||
信報訊 (記者 鄭超) 2005年至2010年,北京市每年從人事局專家工作經費中安排資金200萬元,專項用于北京市“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培養經費資助。 記者昨天從市人事局獲悉,“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培養經費資助對象分兩類:在本市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和市級人選,為個人資助對象;制定并實施本單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培養計劃的本市單位(含非公經濟組織),
據悉,“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選拔對象為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獲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者,國家和北京市重點工程項目、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者,入選我市各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的突出人才,回京工作(服務)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以及其他在北京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取得較大成績的年輕人才。優先選拔高新技術產業、現代制造業、現代農業等我市重點發展的行業、領域中涌現出來的優秀人才,以及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要求的信息、金融、財會、外貿、法律和現代管理等急需的高級專門人才。 市人事局要求,受資助工程人選所在單位或受資助單位的人事部門應會同財務部門制定培養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辦法,資助經費由單位財務部門單獨立賬,專款專用。培養經費應全部用于工程人選及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直接或變相收取手續費、管理費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此項經費或改變經費用途。市人事局對培養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對使用不當的,責令其改正,并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資助經費。 相關鏈接 三種情況不能申請資助 據介紹,培養經費資助分為培訓研修類、創新研發類、學術交流類、出版專著類四類及一個專項資助,資助額度一般在2萬元至15萬元。但擬申請資助的項目已獲得本市其他人才培養經費資助的、受資助項目未完成或項目已完成未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和經費使用明細的、上一年度受資助期間因故被收回部分或全部資助經費的三種情況不能申請資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