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明年起可在內地干個體 不能賣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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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7日 08:18 北京娛樂信報 | ||||||||
信報訊 (記者 革繼勝) 從明年起,港澳居民到內地從事個體經營將全面放開。國家工商總局《港澳居民在內地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于昨天正式公布。港澳居民經營零售業(yè)不能搞煙草零售。 CEPA實施至今,港澳居民只可在廣東省境內申辦個體工商戶從事商業(yè)零售。據了解,內地與香港、澳門近日分別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
國家工商總局規(guī)定,自明年起,港澳居民在內地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由經營所在地的縣(市)工商局以及大中城市的工商分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予以登記。登記機關根據需要可以委托工商所進行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港澳居民可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包括:零售業(yè)(不包括煙草零售)、餐飲業(yè)、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yè)中的理發(fā)及美容保健服務、洗浴服務、家用電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許經營。其組成形式僅限于個人經營,從業(yè)人員不超過8人,經營場所的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