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商業機構的每一次決策, 都成為影響數億人“民生”的大事, 淘寶、騰訊、Google等互聯網巨頭, 將如何面對“公共平臺”的誘惑與挑戰? 商業利益可以私有,但公權力不可濫用。
5月4日,就近期一直處在風口浪尖的“淘寶反腐”事件,阿里巴巴(微博)集團發布了一份名為《堅持透明誠信 捍衛大家的淘寶》的公開信。信中寫道:“部分網商和個別淘寶小二私相授受,破壞了市場規則。淘寶已經主動公布了這幾起事件,我們決不能容忍幾百萬網商辛苦經營的家園被腐蝕!”與之同時,阿里巴巴公布了首批“已被淘寶關閉店鋪并進入司法程序”的網商名單。
正如阿里巴巴的公開信所言,數億淘寶會員、數百萬網商、數千名淘寶小二,9年的共同努力,才成就了淘寶這個“價值萬億元的商業生態鏈”。但如今,這個龐大生態系統內部滋生的“細菌病毒”(阿里巴巴如此比喻網商和小二的“不誠信行為”),卻讓“大家的淘寶”面臨被私利操縱的風險。
事實上,對于當下的整個互聯網行業來說,這都是一個全新的管理命題。相比傳統企業,這些基于互聯網的公司具備了更多“公共平臺”特征:它們服務于更多的用戶,動輒以億計,而在“開放式平臺”概念興起之后,它們又開始為數以百萬計的中小商業機構提供“生態系統”。
以淘寶為例,在這個“平臺”上,活躍用戶(淘寶會員)高達5億,甚至大大超過了全球人口第三大國美國,而寄身于淘寶體系的網商——包括淘寶網(微博)賣家、淘寶商城(天貓(微博))賣家和使用淘寶后臺系統的獨立網店,數量也高達驚人的600多萬。并且,淘寶還向數以萬計的合作伙伴開放了開發平臺,基于淘寶提供的基礎服務,為網商和淘寶會員開發第三方工具和服務。
可以毫不夸張地說,在網絡世界日益頻繁地逆襲甚至主導現實世界的今天,阿里巴巴(包括淘寶)、騰訊、百度(微博)、Google等互聯網巨頭,正憑借著它們各自的業務優勢,成為網絡社會中的“管理者”。它們訂立規則、行使監管與處罰權,以維護各自系統的有序和發展,并最終成為各自帝國中的絕對權威。
如何考量這些執掌龐大網絡帝國的互聯網巨頭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傳統的“企業管理”與“商業倫理”的概念圖式,已很難為之提供“范式”。放寬視野,從一種類政治的角度去重新定位和思考它們與用戶、商業伙伴之間的關系,是一種更恰當的方式。
正如哥倫比亞大學巴納德學院院長、前哈佛商學院教授德伯拉.L。斯帕在她的著作《從海盜船到黑色直升機:一部技術的財富史》中所寫的:“商業是有政治性的,政治也是充滿了商業利益的。這種交互作用,在貿易法規、國防法規和關于所有權、私有權的問題中,無處不在。但它在科技領域尤為重要,因為在這里,市場真正被建立起來,不斷產生新的生產力,直到最后形成一種有序的產業!
斯帕的書出版于10年前、第一次互聯網泡沫之后,通過講述科技史上不斷上演的“從打破規則到建立規則”的故事,她試圖告訴人們,互聯網的世界也將經歷一個類似的“規則化”過程。
今天,這一切正在發生。對于所有想要或者正在實施“平臺化運作”的互聯網企業來說,它們要學習的已不止是如何掌控一家前所未有的“大”公司,更重要的是,學習“公共治理”的政治智慧。而其中最核心的命題便是:一家私人機構,是否有能力打造并管理一個公共平臺,以及,在它自身的商業利益與平臺的公共價值之間,如何取得平衡?
正如阿里巴巴的公開信中所言,它們都需要更多的“勇氣、決心、智慧和手段”,去捍衛這些互聯網平臺的“共同利益”。否則,這片日益擴張的商業熱土,將成為炙烤它們的“燃燒的平臺”。
壟斷者的“特權”
淘寶“腐敗問題”的根源到底是怎樣的?阿里巴巴的公開信稱,“少數年輕的小二未按公司規定履行職責,濫用資源,倒在貪欲面前”。不過,個別人不堪利益之惑,卻是以“制度”賦予的“特權”為前提的。
淘寶官網,全文刊載了作為整個淘寶體系“基本法”的《淘寶規則》,這一規則的字里行間都透露出一個強烈的訊息:“我的地盤我做主”。
《淘寶規則》總則第三條明確寫道: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應基于“淘寶認定”的事實并嚴格依規執行。第四條也同樣賦予淘寶“超權力”:用戶在淘寶的任何行為,應同時遵守與淘寶及其關聯公司所簽訂的各項協議。但淘寶“有權隨時變更本規則”并在網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戶不同意相關變更,應“立即停止”使用淘寶的相關服務或產品。淘寶有權對用戶行為及應適用的規則進行“單方認定”,并據此處理。
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一位法律界人士直言,根據中國現行的《合同法》,這樣的條款是“顯失公平”的表現。而普通的用戶,同樣可以從這些條款中感受到淘寶本身的“強勢”,以及在淘寶網內的“絕對權威”。淘寶既是確定規則的“立法者”,又是解釋行使規則的“執法者”。
經濟學家們也許會這樣解釋:只要法律沒有明令禁止,那么淘寶就可以制定這樣的“不平等條約”,因為商家可以選擇用“腳”投票,這是市場競爭條件下的自然選擇。
但考慮到淘寶今天占據的壟斷地位,沒有商家會輕易離開一個擁有5億活躍用戶的平臺。截至2011年底,在C2C市場、B2C市場和團購市場,淘寶已分別占據了90.4%、53.32%和51.94%的市場份額。而其在中國網絡購物市場的整體份額,則高達81.82%。
另一個更為重要的潛在原因,則來自于淘寶網當年在電子商務行業的創新之舉。當年,為了打破網絡交易的誠信瓶頸,淘寶創新地設計了一套“信用評分機制”,由買家根據消費體驗對賣家進行“信用評分”。時至今日,賣家在淘寶后臺積累的信用評價,已成為淘寶商家的“無形資產”,具有某種品牌效用,可以拉動購買力,提高產品溢價。但是,這一份僅在淘寶網絡中有價值的“不動產”,無法自由遷移其他網絡平臺上,離開淘寶就意味著從頭開始。
并且,從情感上來說,淘寶的眾多賣家也有理由相信,這個平臺并不是“私產”,而是幾百萬網商和阿里巴巴“共同”打造的。
2011年10月,因淘寶商城單方面提高準入門檻,曾引發眾多小賣家圍攻大賣家。當時,這些小賣家稱,它們的憤怒并不僅僅是因為利益受損,更重要的是“被一個自己信任的、共同努力獲得今天成功的合作伙伴出賣和背叛”,“想怎么改變就怎么改變”。
一家公司的私利
在遭遇“十月圍城”并被迫作出讓步后,阿里巴巴董事長馬云(微博)曾發表了一條“傷心不已”的微博稱,家人的眼淚、同事疲憊委屈的聲音,令其心碎!靶睦餆o數次責問自己:我們為了什么?憑啥去承擔如此的責任?”
不過,從“這是一個艱難的決定”到種種委屈剖白,在謀取網民同情理解的各種措辭背后,馬云始終在堅守那條無比清晰而冷酷的商業邏輯:不管是在競爭中采用自殺式過激手段,還是用價格門檻擠掉不符合公司戰略的客戶群體,都是因為,“我們是一家公司”,一切只是為了“追求合理的商業利益”。
但問題在于,除了是一家公司,這些互聯網巨頭或提供人們每日不可或缺的“網絡水電煤”,或決定著數以百萬、千萬計的人的生計,它們事實上已經獲得了某種類似“公權力”的力量,并將商業競爭力建立在這一基礎上。那么,僅僅以對普通企業的標準要求它們,便遠遠不夠了。
在自己的平臺上,淘寶擁有著不可質疑的巨大權力,管理著平臺上數百萬的賣家,可以自由裁量它們是否違規,并施行包括關店在內的嚴厲處罰。
不過,在公共管理的范疇中,價值導向過于偏頗,就會誘發暴動、革命等無政府主義行為。2011年10月,當眾多曾共同締造淘寶平臺的小商家認定,“淘寶單方面上調服務費用”嚴重傷害了它們的利益,并且它們的聲音沒有得到淘寶的傾聽時,“十月圍城”這樣的網絡恐怖主義行為最終發生了。
好萊塢電影有一句被說爛了的臺詞: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當很多網站有權在一個數百萬甚至數億人的社區中建立規則、進行管理、仲裁糾紛時,這些權力的擁有者,需要向公眾表明,他已經準備好接受相應的責任和約束,就像現實世界中一樣。
如果淘寶沒有簡單地將“服務費用的調整”視為一個單純的商業決策,而是充分考慮到其“涉及數百萬賣家的利益”,也許可以借用公共決策中的“聽證”模式。這一最早起源于英國的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則”,目的就是為了保證“任何權力都必須公正行使,對當事人不利的決定必須聽取他的意見”。
在公共領域中,為了限制權力的濫用,保證制度的公平性,常常會有多級審查、流程公開等機制。但對淘寶來說,如果增加諸多流程,是否會扼殺其管理效率,企業會不堪重負?并且,如果將所有對“權力濫用”的查處都公諸于眾,是否會損害淘寶在其平臺上的管理權威?
今天的淘寶,面臨的是一個比傳統企業復雜得太多的管理情境。因為,在一個龐大的商業生態系統中,淘寶的決策邏輯需要更多地從“效率”轉向“公平”。在公平和效率間找到一個更好的平衡點,這一傳統的公共治理命題,現在也成為淘寶的成長命題。
失控的“公權力”
除了克制作為一家“公司”的私心,對淘寶來說,防范其掌控的巨大的“公權力”被內部“少數人”濫用,是一個同樣巨大的挑戰。
在淘寶的公共平臺上,是誰在現實地行使至上的權力,管理數百萬賣家、維持整個平臺的有序?是年輕的淘寶小二們(淘寶基層工作人員)。但不受監督的過度的權力,必然會滋生腐敗。
對于“小二腐敗”問題,曾有阿里巴巴集團高管這樣解釋道:“不是說我們的孩子有多壞,現在的情況是,有一袋子錢放在你的面前,我們可以理解這一點,但不能容忍這一點!倍⒗锇桶图瘓F的公開信中,也對“少數年輕的小二”濫用資源違規操作表達了“痛心”。
但到底是誰將“錢袋”放在了小二面前?僅僅是少數不法網商嗎?淘寶小二有權分配淘寶平臺上的稀缺資源,并對商家擁有不容質疑的監管處罰權,這才是“腐敗”滋生的前提。
正因為如此,淘寶僅僅高舉“反腐”大旗,推行“成立廉政部”、“公開舉報電話”等措施,是遠遠不夠的。因為,面臨考驗的不是它的反腐決心,而是它能否真正建立起足以“防腐”的機制。
淘寶反腐的實際難度,從它公布的一起腐敗事件可見一斑:2012年初,阿里巴巴發現聚劃算上一家本地團購業務指定運營商“愛婚婚”存在不正常交易的情況。經過調查發現,這家公司上線僅8個月,就參加過聚劃算(淘寶團購業務平臺)200余次團購活動(日均覆蓋用戶數超過1000萬),幾乎是一天參與一次,上線3個月即取得千萬元的月成交額。
而“愛婚婚”在公司上線僅3個月后,就成為聚劃算的全國合作伙伴,并不符合聚劃算公布的對合作者資質的要求之一:“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團購網站或本地化服務網站”。那么,它是如何輕易繞過資質審查關卡的?淘寶的最終調查結果顯示,“愛婚婚”是一家由三名阿里集團內部員工(一名阿里云員工、一名淘寶網員工和一名聚劃算員工)共同出資建立的。
由此可見,僅僅將“腐敗”歸結于淘寶小二為利益所惑,顯然是將這一問題過于簡單化了。把淘寶平臺巨大的公權力授予小二,并且未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尋租空間因此產生。
公允地說,為了維護作為淘寶乃至電子交易行業立身之本的信用體系,阿里巴巴投入不可謂不巨,舉措不可謂不細,態度不可謂不嚴厲。比如,在2010年6月,淘寶成立“淘規則委員會”,淘規則須經“征集建議、投標表決、全網公示、試用到實施”5個階段。不過,這個看似足夠嚴謹、科學的“立法程序”,卻賦予了“執法團隊”淘寶小二極大的權力,規定其可以直接刪除違規的商品、信息、評價、圖片,甚至要求賣家向買家或相關人員返還商品價款及郵費。也就是說,淘寶的基層員工一身肩負了事實搜集、冤實判定、獎懲裁決、執行、特例酌情等權力。
而小二手中的裁決權,牽涉的利益不可謂不大。即便是淘寶平臺上一個規模非常小的個體服裝店,綜合成本也在10萬元以上,而依據淘寶的規則,只要有兩件衣服被投訴為假貨并經查實,店鋪便會被直接永久關閉。一家出售游戲點卡的淘寶店鋪,只要一次“所售商品到賬時間超過七十二小時”,便會被從目錄中清退。如果說這些淘寶基層員工,每個人都掌握著對數十萬、上百萬財富的處分權,也并不夸張。
而一旦對這些權力缺少必要的監督,那么,淘寶的每一條嚴厲的規則,都可能成為懸在商戶頭上的“可落可不落”的利劍。當這些小二手中巨大的“自由裁量權”,與動輒數十萬、上百萬的利益相遇,腐敗的產生將不可避免。
平臺上的裂痕
生計,無小事。
當一個商業決策涉及數百萬人的生計時,商業也即政治,商業規則也需讓位于社會責任。而如果法律和政策的保護無法令公眾滿意,那么被企業視為“無道理”的圍觀、抗議甚至沖突便由之而生,成為公眾表達負面情緒的突破口。商業史上,這樣的案例并不罕見。
2006年至2007年間,零售巨頭沃爾瑪曾計劃成立工業貸款公司,但申請剛剛提出,它便遭遇了銀行業、工會、律師、消費者、社區組織、便利店協會甚至農民的抗議狂潮。雖然沃爾瑪努力澄清,它并非想要建立自己的銀行分支機構,而只是想降低每年1.4億美元的信用卡與借記卡交易成本。但人們仍舊擔憂,這個巨無霸一旦涉足銀行業,將把實力弱小的社區銀行逼上絕路。而巨大的輿論壓力,最終迫使沃爾瑪不得不撤回申請。
顯然,那些一舉一動皆關乎民生的商業機構,已不只是一家私人公司,不能僅僅基于利益最大化的商業規則為所欲為。沃爾瑪如此,淘寶亦如此。
2011年,淘寶商城通過大幅上調多項費用,意圖促使“一些達不到基本服務水平和經營規模,不能達到企業化經營標準的商家”遷移到淘寶網,最終引發了5萬小商家的抗議甚至圍攻。事實上,淘寶的前輩eBay(微博),也曾在2005年做過同樣的嘗試,而最終,無數發往eBay、政府部門和公平交易協會的抗議郵件阻止了這一計劃。
跳出關于種種細節的討論,更值得討論的是:除了按照純商業的邏輯,用價格門檻驅逐非目標客戶以實現企業戰略調整,淘寶是否還應該更多地考慮“公平、正義和穩定”這樣一些更高的公共平臺價值?
也許一家餐廳或百貨店可以自主選擇一個細分人群作為目標客戶,但那些帶有“公用基礎服務”性質的公司,卻無權簡單粗暴地將所謂“低商業價值”的業務和客戶拒之門外。正如,得到特許經營許可的郵政公司,無權拒絕在偏遠地帶建設網點;水電燃氣公司,無權拒絕在貧困社區鋪設線路;大型零售銀行,也無權拒絕為“只習慣柜臺交易”的退休老人開設儲蓄帳戶。
據淘寶官方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淘寶網共有600多萬賣家,為250萬人提供了就業崗位,其中還包括2.034萬殘障人士。淘寶商城的賣家有5萬到6萬個,其中有80%是中小型賣家。如此巨大的一艘巨輪,如果在行駛轉向時無視那些被甩下去的人群,對整個社會而言將是一場不小的災難。而如何公平地為“低價值客戶”提供基本的服務,如何妥善安置不再符合企業戰略方向的客戶,未來仍將繼續考驗淘寶的責任意識和管理技巧。
而“平臺式”商業機構之間的競爭,同樣不能成為損害用戶和商業伙伴利益的理由。在這方面,騰訊和360之間的惡性競爭,便是一個典型案例。2010年11月,為了反擊“360隱私保護器的不正當競爭”,騰訊宣布,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數以億計的互聯網用戶的桌面,變成了騰訊和360的戰場。雖然,之后不久,在工信部等三部委的干預之下,騰訊與360暫時和解,但時至今日,這場“3Q”大戰仍在繼續。究其根源,無論是騰訊董事長馬化騰,還是奇虎360董事長周鴻 ,均以打造一個“互聯網開放平臺”為目標。
不過,無論是淘寶、騰訊還是360都必須意識到,作為一家“私人公司”,其對公共平臺的每一次利益損害,都會導致其與用戶之間難以彌合的裂痕。之后的信任重建,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并且,在此過程中,這些互聯網巨頭們還需放下強者的身段,學會“對話”,而不是“對抗”或“漠視”。
正如斯帕教授在一篇名為“當抗議者來敲門時”的文章中談到的,企業忽略激進分子的抗議是危險的,最少,企業需要了解他們代表怎樣的利益相關方,以及他們的訴求,然后主動地與他們展開持續的對話。對于那些掌握數百萬商家生殺予奪大權的互聯網巨頭們來說,這是它們需要學習的另一種政治智慧。
2012年,當曾經是網絡草根創業樂園的淘寶,變成中小網店經營者既敬且畏的利維坦,當以創新和道德潔癖著稱的Google,成為全世界網民恐懼的古魯姆,也許意味著網絡巨頭應該重新定位自我,在恪守商業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則之外,在被動地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之外,用更高的政治德行和原則去規范和解釋自己的行為。
現在,一切都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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