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公告辦法明年實施 欠稅單位或個人將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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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7日 09:59 北京日報 | |||||||||
本報訊(記者 黃玉迎 通訊員 李心源)記者昨天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欠稅公告辦法(試行)》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屆時,欠稅的單位或個人的“大名”將被暴露于眾目睽睽之下。 《辦法》規定,欠稅者的欠稅情況將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上公告。其中,企業或單位欠稅的,每季公告一次;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欠稅
《辦法》同時明確,企業、單位納稅人欠繳稅款200萬元以下(不含200萬元)、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欠繳稅款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由縣級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公告。企業、單位納稅人欠繳稅款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欠繳稅款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則由地市級稅務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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