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泥公司偷逃印花稅遭重罰 偷稅6萬被罰30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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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2日 10:35 南方都市報 | |
本報訊 (記者李艷 實習生陳曉萍 通訊員莊淑瑩 李莉)日前,廣州市一水泥公司因偷逃印花稅6萬多元被市地稅局罰款30多萬元,并加收滯納金1.2萬元。 據(jù)了解,廣州市地稅局第一稽查局在對某水泥公司進行檢查時,該公司拒絕提供所簽訂的購銷合同,被查出2001年、2002年度近2.1億元的購銷合同和運輸合同均未繳納印花稅,遭前述重罰。市地稅局提醒企業(yè),偷逃印花稅一經(jīng)查獲,不僅要如數(shù)補繳所逃稅款,還可 并處不繳或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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