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暑期虛假廣告競相升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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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3日 19:05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柏忍冬) 暑期出游的升溫使得眾多旅行社紛紛行動起來,在價格上玩不出太多花樣的時候,旅行社又故伎重演做起了虛假廣告。據記者了解,一些旅行社在廣告中聲稱“游”某景點“送”另外一景點,但所謂“送”只是將游客送至景點,其他費用仍需游客承擔。對此,北京市旅游局相關人士表示,此類廣告誤導了消費者,涉嫌欺詐,如果接到舉報將對此類旅行社進行處罰。
中青旅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國內游的利潤本來就很低,在組團報價相差無幾的情況下,帶“送”字的線路顯然要比干巴巴的線路介紹更吸引人。而一家旅行社登出了這樣的廣告,如果其他旅行社不跟進,就會處于競爭的相對劣勢,這也是大大小小的旅行社熱衷“送”景點的主要原因。他還告訴記者,其實送的一些贈品本來就屬于旅行社應提供的服務項目,比如“送三餐”就是旅游含餐換了一種說法而已。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這種促銷形式也在短時間內有了“升級版”,一些旅行社的優惠行為由捆綁銷售旅游景點,發展到現在的贈送“一日游”產品,游客在完成了自己的旅游計劃后,還能再享受旅行社搭售的游線“贈品”。但游客享受贈品的條件是,“自選線路”的消費金額要達到旅行社規定的標準額度,且“贈品線路”還被限定了有效期。 市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旅行社在廣告宣傳時須清楚直觀,旅行社利用“送”字產生的歧義,或將本就不需任何花費的景點當作贈品“送”游客,有欺詐之嫌。消費者在旅游咨詢時,務必和主辦方簽訂合同并保存各種憑證,發現欺詐行為可向有關部門舉報。業內人士表示,旅游有贈品本是件好事,但游客也要看究竟是否真的“劃算”。在對待旅行社的各類旅游線路廣告時,參團者不能單純以團費價格或贈品多少來作為選擇的主要標準,重要的是了解旅行社、費用分配、活動內容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