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榮融:國資委將以出資人身份派董事管理國企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0日 13:39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5月20日電 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李榮融日前表示,今后國資委對國有企業的監管將主要通過董事會進行。國企董事會建成后,將由國資委以出資人的身份委派董事代表,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與其他董事共同管理國企。 據《中國證券報》的報道,今后除部分全資國企的主要負責人由組織部門選定,大部分國企的經營者都將由董事會選出。
李榮融指出,國資委對企業的指導,主要表現在以董事的身份進行管理。就現階段來說,只有在國企內建立起規范的股份制體系,才能保證企業的發展,實現國家以出資人身份管理國有企業。從今年起,國有企業要逐步建立董事會制度,對于已建立起董事會的企業則要進一步完善和規范。 李榮融表示,以往對國有企業管理,是通過任命經營者為負責人,由經營者管理企業,這遠遠不夠。國有企業的出資人是國家,按照出資人是第一權利人的概念,只有組建董事會,出資人的利益才能得到充分維護,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的分離,使出資人的最大利益得到維護。(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