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將引入法律顧問制度 中大型企業設總顧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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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9日 10:06 新京報 | ||||||||||
據新華社電 6月1日起,我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將全面實行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其中大型企業應設置企業總法律顧問。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公布《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規定國有企業6月1日起實行法律顧問制度,以建立健全國有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辦法》規定,企業總法律顧問的任職實行備案制度。所出資企業按照企業負責人任免程序將所選聘的企業總法律顧問報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所出資企業的子企業將所選聘的企業總法律顧問報送所出資企業備案。企業總法律顧問全面負責企業法律事務工作,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負責,全面領導和處理企業的法律事務工作,保證企業決策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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