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超狀告李金元一案進展 天獅表態駱超與其無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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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5日 00:02 21世紀經濟報道 | ||||||||||
天獅覺得自己要出來說點什么了。 “這是誤解,三一公司和駱超與天獅集團無關。”3月31日中午,天津天獅集團國際文化傳媒集團總經理張向東道。 3月22日,本報報道《天獅集團總裁被訴》披露,三一公司、駱超狀告三一董事長李
三一公司全稱“北京三一盛世營銷策劃有限公司”,2001年10月在北京注冊,注冊資金233.32萬元。股東包括李金元、駱超、王坤等7位自然人,其中,李金元占40%,駱超與王坤夫婦各占15%。李金元擔任三一董事長,駱超、王坤負責公司日常管理,駱任副董事長、首席咨詢顧問,王坤為總經理。 “很顯然,李金元先生是以自然人身份參股的,與天獅集團沒有任何關系。”天獅集團法律顧問張云飛律師說,天獅是三一的客戶,駱超沒有在天獅集團擔任任何職務。 駱超等人為何辭職?張說,這是三一公司內部經營管理問題,導火索主要是“股東對公司審計時發現了問題”。 張說:2002年底,股東對三一公司進行例行審計時發現,三一公司存在超范圍經營和帳外帳的情況;但由于2003年初突如其來的“非典”影響,相關問題未及時清理。2003年底,其他股東又發現駱、王二人口頭匯報的經營收入遠低于三一公司日常營業所應得的收入,有關人員也反映存在公司應收帳款卻匯入個人帳戶的情況;因此,2004年1月,三一公司召開董事會,要求駱、王二人對公司經營情況詳細匯報;駱、王二人在會議上當場提出辭去管理職務,董事會同意了二人請求。 張表示,辭職后,駱超等沒有交出三一公司的全部帳冊、印鑒、電腦、主機等材料,其理由是等待“第三方審計”。 由于駱拒不交帳,“目前其他股東對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皆無從了解”,張律師說,“3月16日,其他股東已經就三一公司經營中可能存在的侵占公司資產行為,聯名向北京公安機關反映,要求進行調查”。 2月25日,駱超以李金元“侵犯名譽權”為由,向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為其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249萬元。其依據是“2004年2月2日,在天津武清開發區天津天獅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銀獅賓館五樓300人參加的會議上,在未對三一經營狀況作出合法公正的審計前,李金元再次在講話中說駱超和王坤女士‘犯法’,侵占巨款,敲詐勒索等”。 該案原定于3月19日正式開庭審理,但李金元對北京朝陽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3月25日,北京朝陽法院裁定駁回異議。 “我們已經就朝陽法院的管轄權裁定向北京二中院提起了上訴。”張云龍說。 本報記者 王賢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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