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車集團進退兩難 數十億元國資等待重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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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17日 11:50 中國經濟時報 | |||||||||
上市不成解散不能國企改制一波三折 湖北是個“汽車大省”而一向被譽為湖北汽車產業“集團軍”的湖北汽車集團公司則是該省優勢零部件企業集中組建的一支大型“艦隊”但是,如今這支“艦隊”卻面臨著“上下兩難”的境地。日前,記者就此在湖北進行了采訪。
先天不足,體制落實不到位 湖北汽車集團公司是1994年湖北省政府有關領導,鑒于要加強與東風汽車公司零部件的“配套”、“協作”,實現“百萬輛級汽車工程”的生產目標而做出的重大決策。其發展過程大致經歷了湖北省汽車配件公司、湖北省汽車工業公司、湖北省汽車工業總公司、湖北汽車集團公司等四個階段。至此,該集團公司已有全資、控股生產工業企業(公司)14家、銷售公司22家、服務型公司10家,下設80家公司和營業部。有關統計表明,至1995年10月,該集團資產26.51億元、凈資產5.45億元,職工3萬余人。 “即使集團在最輝煌時期,也是‘先天不足’”,湖北汽車集團企業處原處長胡濤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體制未真正落實。按照當時省政府提出的要求是:新成立的湖北汽車集團必須形成“核心層、緊密層、半緊密層”,使“人財物、產供銷、科工貿”達到“九個統一”,可是,集團在多年運行中,并不是如此。一是現代企業制度未建立起來。二是“人、財、物”管理不到位。三是省政府授予集團應有的權利未得到尊重和落實。以上交企業所得稅來說,多年來省有關部門繞開集團公司,直接到下屬企業去征收,省政府授予集團的權利和職責,成為“一紙空文”。而近些年,在一些企業效益不好、工資難保的情況下,卻要集團這個“婆婆”包交下屬各企業的所得稅,弄得集團公司只好到銀行借錢交稅。 “第一號個案”給集團造成重創 通過翻閱湖北省審計廳鄂審意工1998188號、湖北省統計局鄂統字199976號文件及1999年元月23日的當地報紙等資料,記者獲知:1997年5月以來,有群眾舉報集團公司在資產評估、利潤上報等方面有弄虛作假的問題。據此,省有關部門曾多次到該集團公司檢查財務統計情況。湖北省人大常委會于1998年底進行執法統計檢查時發現:“該集團在統計數據上弄虛作假,存在違反稅法、會計法、統計法的問題”。為此,1999年元月23日,湖北省人大常務會主任會議在聽取了統計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后決定,對該集團公司實行個案監督,并交省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這就形成了當時轟動省內外的“第一號個案”。 涉案的“中心人物”——集團原總經理易繼純(現為該集團正廳級調研員)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第一號個案”共計涉案人員130余人,其中13人被抓,有3人被判了10~11年的徒刑。與此同時,他這個總經理也被免掉……省人大“第一號個案”自1999年始,歷經4年,至2003年11月5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根據全國最高法院2003年4月16日有關決定的精神,作出了終審判決:一是撤銷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2000)武刑初字第287號刑事判決;二是上訴單位湖北汽車商場(屬湖北汽車集團公司下屬湖北省汽車工業總公司的子公司),上訴人陳和平、李國平無罪。 上市不成,反捅一個“大窟窿” 記者在調查采訪中了解到,1999年6月,集團新的領導班子組成后,認為原班子決定走“上市”之路,不失是一條上策。而且當時省里已向國家有關部門要到了8個“上市”指標,湖北汽車集團被列入了優選的名單中。 據了解,近幾年該集團前、后兩屆領導班子為了加快“上市”的步伐,采取了以下主要舉措: 一是提高湖北汽車工業的集中度。按照“上市”公司的標準,集團改制組建了股份公司,又陸續收編了麻城、咸寧、隨州、十堰、武漢等地7家企業。 二是大量向銀行借款。該集團在1999年以前,為了“上市”和投入再生產,就已先后向工行、建行、商行等多家銀行進行貸款1億多元。1999年之后,又繼續向有關銀行貸了一部分款,共計約2.5億元。 三是內部職工改股籌資。為了彌補資金的不足,該集團在2000年前后向集團內部職工發行了5000多萬元的原始職工內部股票。 四是“調兵遣將”,改股組建了湖北汽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然而,由于“第一號個案”的影響,2002年8月,國家證監會和省有關方正式通知該集團“上市無望”,僅操作上市就花去了各種費用共計2000萬元左右。 “債轉股”未能奏效 就在該集團忙于“上市”的同時,1999年,湖北汽車集團被列入國家520戶重點優勢企業,并最終列入全國實施“債轉股”的601戶企業之一。該集團自1999年4月始就認真籌劃,與華融等4家資產管理公司在該年6月7日正式簽訂了“債轉股”協議,并制定出了“債轉股”的實施方案——成立“當代汽車有限公司”。據2002年2月24日“當代”董事長彭明做的報告,各方出資的比例是:汽車集團占37%,華融占35.9%,信達占18.68%,長城占4.91%,東方占3.4%;共擁有全資企業13家,控股參股企業7家;公司確定總資產為44.08億元,其中固定資產12.96億元,流動資產23.44億元,凈資產17.96億元,職工人數1.9萬人。 “當代”的組建和運行,并未能從根本上扭轉整個集團經濟下滑的被動局面。“當代”公司董事會辦公室主任張林在電話中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一是公司機構遲遲沒到位。二是公司資產轉移的相關手續沒有及時到位。三是工作“虎頭蛇尾”。2003年上半年,“當代”機構剛剛到位,集團上下正按照省委2003年5號文件的精神狠抓落實,先后派出了10多個工作組,分赴下屬各企業按照文件的精神去督促、落實有關“當代”公司的事情,推進改制。剛開了一個“頭”,省政府有關“整體下放”的16字方針決定已傳出,有關改制的工作只好嘎然而止。 “下”有“下”的難處 “第一號個案”重創湖北汽車集團,“上市”失敗;同時,“債轉股”又未能從根本上扭轉集團被動局面。這樣,使整個集團公司上下矛盾重重、人心思散。在這種背景下,2003年6月30日,省政府就湖北汽車集團的問題專門召開了省長辦公會議,最后形成了:“整體下放、回購股權、推動重組、就地改制”的16字方針處理決定。 然而,“下”有“下”的難處。本報記者在先后采訪了湖北省國資委、省發改委、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湖北汽車集團等單位和部門有關人士后,綜合其意見是: 第一,對“整體下放”持有不同意見。其一,贊成。湖北省國資委副主任王侃和湖北省發改委投資處副處長荊奇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湖北汽車集團多年來沒有形成一個主導產品,一直處于“松散”管理的狀態連年虧損數額較大。他們認為16字方針的處理決定,是湖北省政府鑒于多年“想管”、“要管”、“管不好”,而地方又“管不著”的無奈情況下,從保護國家、本省、企業的實際利益出發,為了跟上全國、全省汽車工業大發展的形勢,收回股權,然后把企業放回地方,通過合資與合作等方式進行體制創新和機制搞活。 其二,不贊成。湖北汽車集團法規處等有關干部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中認為:按16字方針的決定去處理,將使湖北汽車集團現有“出資人”,不能“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更不能達到讓集團“體制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事實表明:現已半年多都過去了,湖北汽車集團仍處于“剪不斷,理還亂”的狀態;反招來了有關銀行紛紛登門要債,少數生產經營狀況本來還好的企業,也遭遇債權人提前申請法院實施訴前保全的形式,被查封了賬號。這樣,集團上下都在等待、觀望,所屬各公司的招商引資、合資合作等項工作也只好“停擺”。 其三,建議有一個相對的“過渡期”。易繼純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鑒于集團目前的狀況,湖北汽車集團作為一個管理主體,還應暫時存在。在這一主體基礎上,發揮集團內部的積極性,深化改革重組,輔之以部分企業“收購”回股權,上市拍賣;并推動下屬一部分企業進行重組自救;或伺機將整個集團公司與湖北相關的集團公司進行聯合重組,做大做強;并理順集團與國資委的法律關系……這樣逐漸穩步過度發展,還有可能使集團出現一個新的轉機和新的局面。 第二,國有資產處理不允許“打折”。采訪中,來自多方的意見一致認為,國有資產的處置必須以凈資產為準,決不允許“打折”。但考慮到該集團多年來處于松散管理的狀態,對資產的上報中有一定的“水分”,“打折”是可能的。然而,“打折”多少,應由國家評估資產的中介機構去具體統計、清查和核定。據湖北汽車集團多名機關干部反映,該省有關負責人意圖用3億元“打折”,收購回“當代”公司中華融、信達、長城、東方等4家股東共計約占70%的股權(以進入“當代”公司的凈資產17.96億元計算,合11億元以上),但這是否行得通? 第三,一部分從未向銀行借錢的優勢企業(或只借了一小部分錢的企業),卻要因為“下”而要按比例分攤華融等股東的債務。債轉股之后,湖北汽車集團已成為“當代”公司的一個股東,下屬有關企業自然“入股”。而一些優勢企業在多年的生產經營中從未向銀行借一分錢,現在卻要因為“下”,而要按70%左右的比例分攤華融等股東的債務。由此,引起職工不平,企業不安。 第四,還有一部分集團存續體如何“下”?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即使按照該省政府16字方針的決定去執行、落實,這只是“下”了湖北汽車集團進入“當代”股份的那一部分優良資產;而仍有集團的存續體:約一萬名左右的職工、1/3左右的不良資產如何處置?是選擇破產?還是選擇買斷職工工齡?易繼純認為不管做何種選擇,政府要處理下去就被牽住了“牛鼻子”——還得源源不斷地拿出現金,才能“擺平”。據悉,湖北省政府為了推進“下”的決策,在春節前后已給隨州專汽、湖北汽車集團銷售企業投入了7000多萬元(用于下放地方和買斷工齡)其中隨州專汽花去了5000萬元,而省政府把它下放地方后,僅從隨州市收回1000萬元。 那么這樣會不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湖北汽車集團有關干部認為,政府對集團資產處理總的原則是:用于“回購股權”多少錢,還將在“下放”地方中收回多少錢而根據各個企業的不同情況,有的企業在“下”之中可能要虧一些,有的企業則要贏一些,還有的企業可能要白送……在這方面損失一些,可以在那方面彌補過來所以,從總體上說國有資產不會流失。 第五,政府是否能“如愿以償”目前來說還是一個未知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總經理李開萬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政府要“解散”湖北汽車集團,必須嚴格做到依法合規、實行陽光交易。若外省(國外)的大企業、大集團在價格上高于、甚至大大高于政府出手的數額,只能用“誰出價最高,誰就是贏家”來決定。如果政府未能“如愿以償”,湖北將失去一大塊優勢汽車零部件企業。 據悉,湖北汽車集團要“解散”的消息被傳出后,去年下半年以來,國內已有北大方正、聯想等大集團國外有美國摩根、德國奔馳等跨國公司上門到華融等資產管理公司了解情況,表達要購買的意向…… 王侃認為,對國有資產的處理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如有外省(國外)強勢企業愿意出高價來購買這些國有企業,湖北表示歡迎,其產值、利稅、就業都在湖北,我們又何樂而不為呢? (何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