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作祟違法藥品廣告久禁不絕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布23家違規企業
本報北京2月24日電(記者藍燕)逃避藥品廣告審批的處方藥“雙靈固本散(亦名:中華靈芝寶)”竟然在一年內違法刊登廣告158次。今天,該藥和其他22種違法刊登廣告30次以上的藥品被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SDA)公之于眾。
SDA市場監管司廣告信息管理處邢勇處長介紹,目前我國違法發布藥品廣告的情況較為嚴重。主要行為有:未經審批擅自發布;處方藥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篡改審批內容進行虛假宣傳;偽造、冒用藥品廣告批準文號虛假發布;使用過期藥品廣告批準文號發布廣告;禁止發布廣告的藥品擅自發布廣告等。這些違法行為給病患者用藥造成了極大的誤導,并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據了解,這些違法發布藥品廣告的行為主要是利益驅動所致。“雙靈固本散”因為是治療腫瘤的輔助用藥,按《藥品廣告管理法》不能在大眾媒體上發布廣告,而生產該藥的西安綠谷制藥有限公司在未向國家藥監局申報該藥廣告的情況下,仍于2003年在中央和地方各類大眾媒體上發布了158次廣告,對該藥進行虛假夸大宣傳。記者詢問了西安綠谷大藥房,其所售“雙靈固本散”每盒1590元,每克約合80元。通常15天為一療程,需用3盒左右(醫生視病情處方)。而與該藥品質相仿的靈芝孢子粉,在醫學科學院藥用植物研究所每克僅售1元左右。兩者利潤差異可見一斑。
SDA的主管官員特別委托記者轉告廣大消費者,切不可只看廣告就自己買藥治病。用藥安全的保證是在醫生的指導下科學用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