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管理調查分析:員工為何棄你而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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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18日 10:33 人民網-市場報 | ||
員工不正常的流動,諸如挖人、跳槽之類的現象,在企業里比較普遍,在民營企業更是司空見慣。人員不正常流動所帶來的后果不言而喻。民營企業員工流失的原因其實很簡單,根據調查分析,大致有以下幾方面: 員工感覺沒有前途 員工應聘到民營企業工作,最初的動機是獲得較高的薪金,但工作穩定后,就會考慮個人的發展機會和前途問題。這一點在職業經理人身上體現得較為明顯。在民營企業中,員工一般是被聘在某個固定崗位上工作,也少有機會從低到高逐級上升。如果員工發現有更能施展其才華的企業,他會選擇跳槽。 企業內部管理混亂 企業內部管理混亂,缺乏基本的管理制度,從而導致員工無所適從,不知道應該怎么做才符合企業的要求。由于老板一言堂,沒有明確的工作標準,員工即使努力工作,也難以獲得認可。企業不正規,員工哪里還有安全感? 工作強度過大 有些企業的工作時間分上午、下午、晚上三個工作時段,總工作時間民營12小時,其中還包括部門經理在內的中層干部。調查表明,多數民營企業存在超時或超強度勞動問題,計件制工人按工作量付酬,而一些技術和管理崗位的員工加班,則常常是象征性地發一些加班工資,或不發加班工資。有些企業關鍵技術的管理人員,常常24小時開著手機,隨叫隨到,勞動強度遠比一般國有企事業單位大。即便在經濟上有一定補償,但長此以往,員工身體難以承受,必然選擇離開。 工作壓力太大 從20世紀80年代至今,民營企業一路走來,也積累了不少的管理心得。但是,這種靠企業主自己摸索出的“土方土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但大多明顯缺乏科學性。例如,處罰制度是這些民營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部分,處罰涉及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廠紀、損失、行為規范等方面,但民營企業對員工的處罰明顯多于獎勵。某知名服裝廠《員工規章制度》規定技術員工必須做滿6個月,否則就不予結賬。另外,遲到、曠工、打架等罰款200元。類似的規定寫滿了整整一張紙,下面還簽有員工和車間組長的名字。 (陳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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