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
《福布斯》雜志公布2002“中國富豪排行榜”,不出意外地引起品頭論足。不過,跟往年不同,今年的富豪排行榜卻是在一種微妙的社會氣氛中編制的,富豪們對上榜惟恐避之不及。在這種情況下,富豪排行榜有多大可信性,實在大可懷疑。
事實上,外國人編制的種種排行榜中有關中國的部分,回到中國后,幾乎只具有誤導作用。比如,進入世界500強之類排行榜的中國企業,都是那些超級國有企業,對于這些企業的真實競爭力,國人恐怕是不用看什么排行榜就心知肚明。這些排行榜不僅沒有幫助我們了解真實的經濟狀況,反而起到了誤導的作用。某些不甘心只做單純的企業家的中國企業家們在排行榜的鼓舞下,把進入500強變成了自己惟一的奮斗目標,為此甚至不惜偽造統計數據。那些炮制排行榜的外國人看了,恐怕也不免齒冷。排行榜,害人不淺。
最引起爭議的是富豪排行榜。筆者曾撰文談到過,國內盛產某一類具有妄想癥的企業家,惟恐自己沒有名氣,他們把大部分精力用于炮制自己的名氣,事實上,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惟一的資本就是通過刻意制造新聞和覲見領導人而為自己營造出來的虛幻光環。這些人對于富豪排行榜之類的東西當然是趨之若鶩。每個人都有窺視的欲望,而這些富人們不失時機地滿足著那些成天做富豪夢的中產階級們——以及剛剛踏在中產階級門檻上的年輕人們——偷窺的欲望,從而成了媒體英雄。
這種張狂心態完全有悖于中國傳統商人的做人理念,最終招來大禍,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所謂“人怕出名豬怕壯”,乃是傳世的名言,體現著一種令人黯然的生存智慧。事實上,在私人產權不能得到切實制度保障的社會中,這也是所有人必須奉行的行為準則。在這樣的社會中,由于政府壟斷了種種資源,并構筑起一道又一道市場進入壁壘,因此,私人企業家從一開始,就必須在財富與道德、法律之間作出非此即彼的選擇。從開始籌備創辦企業那一天起,他的行為就介乎于合法與非法、正義與不正義之間。比如,他可能需要賄賂企業登記注冊部門,可能需要賄賂銀行,可能需要借助領導人的威勢。有人說,這是中國企業家的“原罪”,確實,這是在制度的夾縫中討生活的私人企業家不得不背負的原罪。企業家由此得來的財富,當然不大可能干干凈凈。
然而,某些富人卻對此渾然不覺,與權力過多打交道,反而使他們肆無忌憚,他們中很多人不理解生命、財富不可承受之重。他們不像韋伯筆下資本主義發展初期具有新教背景的企業家,他們沒有終極的價值追求,也沒有什么朝驗的教條和道德戒律約束他們。缺乏了信仰的一維,他們的生命就只剩下徹底的物欲:他們只知道盡情享受財富帶來的奢侈和名聲。一時間,社會形成了一種墮落的末世氛圍:仿佛誰最奢侈、誰最張狂,誰就最成功。誰買得起貢院六號的超級豪宅、誰開得起本特利高級轎車、誰住得起布什睡過的套房,誰就最牛。
不幸的是,這些富人盡管跟娛樂明星一樣盤踞在媒體上,但他們從來沒有贏得過社會的普遍尊重,招來的只有嫉恨、蔑視和詛咒。在普通民眾、尤其是在可以左右社會輿論的知識分子眼里,不管是他們的致富之路,還是他們致富后的表現,都只有無恥、不義和墮落。他們的財富被認為是社會分化的罪魁。在這種不利、甚至敵視的民情下,法律之劍隨時可以落下來,此時,他們聽到的卻是轟笑聲。
我也要說,不管是依據成文的法規,還是根據自然的律法,這種懲罰都不能說是不公正的。當然,我相信,經濟學家確實可以論證:面對企業家的原罪,我們不得不在企業家行為帶給社會的道德、法律成本,與社會從企業家活動中得到的收益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經濟學家也可以提出“水至清則無魚”之類的哲學論證,經濟學家也可能提醒我們面對現實:剝奪富人,可能損害窮人的利益。總之,經濟學家可以找到為富人們的行為辯護的理由。
但最重要的是富人們該反求諸己。對于那些依靠與權力共舞而獲取財富的人,我無話可說,但對于那些靠自己的天賦、才智獲取財富的人們,在經歷了一次恐懼之后,是否該找回做人的智慧?我們看到,富人們在抵制《福布斯》,這是他們邁出的正確的一步。不過,這種抵制如果僅僅出于恐懼,則沒有任何意義。到了該反省自己和自己的同類的歷史和命運的時候了,明智的富人們該放棄表演的欲望,該對超驗世界、對法律、對道德、對民情保持敬畏之心,也該誠懇地尋求贖救原罪之道。否則,他們永遠是富裕而不安全、自以為了不起而被社會普遍鄙視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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