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吳世建
迄今為止首家正式注冊,并以人才租賃作為主打業務的廣州南方人才資源租賃中心于日前正式獨立運作。到目前為止,廣州市登記注冊從事人才租賃的中介有30多家,加上許多未經登記無證經營的地下中介,涉足這項業務的中介已經多達120多家。
何為人才租賃
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市場條例》,在全國率先承認人才租賃和轉讓合法性。
據廣州南方人才資源租賃中心總經理何全穗介紹,人才租賃即用人單位根據自己的工作實際需要,向人才租賃機構提出所需人才的標準,人才租賃機構通過搜索符合條件的人才,經挑選,然后把人才派往用人單位工作的服務形式。在人才租賃業務的具體操作中,與人才發生勞動關系的實際上是租賃機構,人才的工資、福利由租賃機構支付,人才的人事管理也由租賃機構負責。
對人才而言,工資待遇等由租賃機構根據行情與用人單位商議而定,可以盡量避免因為對行情不了解而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對用人單位而言,租賃人才可以節約人力資源成本,避免人才流失的困擾,減少勞資人事糾紛和招聘成本。租賃機構則可以從中獲得高額的服務費。人才租賃是一個人才、中介和企業三贏的用工模式。
人才租賃存在的問題
由于人才租賃是一種新的用工方式,因此還存在很多問題。人才租賃大多是一種短期行為,用人單位往往不把租賃來的員工看成本企業員工,各種非法定的福利待遇都無法享受到,有些對個人長久發展有利的培訓也不會提供,所以這部分員工的升遷機會也很少。
何全穗認為,用人單位對這些員工的管理和其他員工沒有區別,都將統一執行公司的相關規定。有些被租賃者也認為公司對自己并沒有指定另外的管理條例。但在采訪中,記者從用人單位處了解到,很多用人單位還是對此表示了自己的擔心。
除此之外,人才租賃行業本身也還存在很多問題。何全穗透露,人才租賃是一個高風險高回報的行業。由于人才租賃在國內剛剛新起,相應的法律還沒有出臺,因此在管理上租賃機構存在著很大的風險。人才是由租賃機構提供給企業,相應的責任將由租賃機構承擔,但租賃機構對這些人的很多行為無法約束,又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因此工傷、涉密等風險將從用人單位身上轉嫁到租賃機構。
人才租賃孕育巨大商機
據了解,人才租賃在日本,美國等發達國家相當流行。目前美國有上千家從事雇員租賃的公司,許多企業除老板和高級管理人員外,其他員工都是向人才租賃公司租用。如包括IBM公司在內的許多電腦產品公司,都網羅了眾多一流的電腦程序設計員,并經常將其高價租借到其他一些急需開發電腦軟件的政府機關或工商企業。這種做法已被國內一批有實力儲備人才的單位所仿效。
通過人才中介機構,以按時間或按項目支付租金的方式租用其它單位的人才,是在華投資的外商普遍歡迎的一種人才資源配置方式。這種方式同樣受到那些急需人才,但又養不起人才的新興非公有制企業,以及亟待盤活大量下崗專業人才的國有企業的歡迎。企業的用人觀念在由“為我所有”向“為我所用”轉變。
由于市場運作不充分,國內不少單位儲備著大量拿著高薪的人才,卻不能給他們提供相應的用武之地,造成了人才閑置和浪費;另一方面,許多用人單位,限于經濟實力而養不起或長時間聘用這類人才。利用人才租賃的方式,將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途徑。另據了解,2001年,全球人才租賃市場的收入為230億美元,而我國目前該領域幾乎還是一片空白。有業內人士認為,人才租賃在中國才剛剛開始,前景將非常好,隨著相關法規的出臺和企業用人觀念的轉變,我國人才租賃業有著巨大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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