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張玉玲
戴園晨:1926年生于浙江,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教授,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民營經濟研究中心理事長。
記者:許多中國民營企業發展到一個十字路口上,要么迎來大發展,要么小富即安或
走向衰落,大家認為此時職業經理人大有可為,事實情況如何?
戴園晨:民營企業在我國的發展歷史較短,在資本的原始積累時期,民營企業幾乎都是家族企業,都在家族的和舟共濟中渡過,父子兵、夫妻檔、兄弟聯手十分常見。當企業做大后,原有家族成員的素質跟不上發展需要,同時家族成員之間無制度約束,管理隨意性大,不符合現代企業的要求,這是非常需要專門從事管理的職業經理人的,但目前中國的職業經理人制還非常稚嫩。現在中國的民營企業在管理形式上有三種,一種是家族管理者和職業經理人并行,大權仍由家族的人掌握;一種是還沒有引入職業經理人制;第三種是家族交班,完全由職業經理人來打理企業的事務。由于中國職業經理人制還很稚嫩,前兩種情況較多,而第三種情況不僅比重小,成功的更少,失敗的多。
記者:市場上對職業經理人有需求,可為什么職業經理人的生命力不強,成者少敗者多?
戴園晨:最大的制約因素在于家族對職業經理人的不信任。本來家族企業就非常排外,他們認為職業經理人不是自家的人,自然對其忠心和可靠性產生懷疑;而另一方面,一些職業經理人的行為更加深了企業主對職業經理人的防備,經常可以聽到這樣的消息,有職業經理人對家族企業釜底抽薪,拉走了企業原有的客戶資源,自立門戶,成為原企業強勁的競爭對手。民營企業權益得不到很好保障。
記者:形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什么?
戴園晨:首先是我國職業經理人的倫理道德制度欠缺,市場經濟國家中通常的道德約束在我國非常薄弱。許多外貿企業中的客戶資源和銷售渠道是生命線,可職業經理人掌握后,倒戈,與雇主反目成仇,影響原有企業的運營。這種職業經理人的操守,在國外,會遭到同行的唾棄,同行們還會一致抵制再用他。從某種程度上說,職業經理人的能力是次要的,忠誠才是主要的。
其次是相關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對職業經理人的約束太寬,比如坑了老板不算貪污,不能定罪,只算財產糾分。對國有企業來說,其法律條文和規章制度是較為完備的,關鍵是制度怎樣執行的問題,而民營企業是缺少制度的問題。目前企業內部對于職業經理人的許多約束制度也都不健全,大多僅靠口頭承諾建立合作關系,沒有成文的協議固定下來,這也成為日后分歧和糾紛的隱患。
記者:那么應當如何完善中國的職業經理人制?
戴園晨:完善的職業經理人制的形成不能靠政府來建立,也不能完全靠市場來完善,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同時還應正確認識的是,職業經理人也不是萬能的,也不能包治百病,解決企業發展中的各種問題,也應有其職責分工。他只管日常管理。關于企業長遠戰略發展的工作應由其他的專業部門來做,企業所有者應請專門為企業作咨詢和評估的部門來做。要強調的是,要加強職業經理人的約束機制,要從制度上防止職業經理人侵吞他人財產、損害他人利益、決策失誤、拉幫結伙等,這樣才能讓企業所有者放心地把企業交給職業經理人管理,也才能使中國的職業經理人制健康發展。(照片為劉志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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